◎ 林基興
即將九月,教育部要實施五月公告的手機管理案。在此期間,爭議甚多,包括全國學生代表聯合會主張,限制手機侵害人民基本權利,應僅限上課時間而非限在校時間,且行動載具是唯一能記錄校園霸凌與不當管教證據的工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憂心,不同學校作法不一,使師生產生認知落差與對立風險,例如,依自制力而區分高中與國中小兩管理模式?教室設存放區或由全校統一「養機場」?
《紐約時報》近日報導,緊接著芬蘭、法國、義大利、荷蘭等國之後,韓國國會八月二十七日通過法案,明年三月一日起禁止中小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或其他數位裝置;法案提案人痛心:「我們的孩子每天早上眼睛都是紅的,直到凌晨兩三點還在滑手機。」
其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二三年全球教育監測報告》已聲明,過度使用手機對兒童的情緒穩定性產生負面影響,應禁止在學校使用手機。去年,美國皮尤(Pew)研究中心顯示,學習成果的指標是美國大學測驗(ACT)成績,結果,學測分數年年降,去年是卅多年來的最低。而美國明尼蘇達州楓樹林中學禁止學生在校使用手機,一年後,校長說「有手機時,我們的學生在教室內不再交談,走廊上也沒有互動。禁手機後,孩子們會彼此交流,孩子們都很開心。」在台灣,許多人過馬路時眼睛還黏在手機上。
手機如何管理,比較福祉與風險後,其實足以明智決定,全國的親師必須團結,大人以身作則節制滑手機。須知中小學生是「數位原住民」,常無足夠自制力,包括「延遲酬賞」(delayed gratification);親師努力設計出「孩子無手機時可以做什麼」的對策;教育部與手機業者等公私組織可則合力宣導節制使用手機的獎懲辦法。
(作者為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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