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王鴻薇忘了二.五八億的《夢想家》嗎?

◎ 鄧鴻源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或許健忘,但她絕對不應該忘記《夢想家》這部「偉大」的燒錢大戲,讓台灣人由此見識到政府標案「奇蹟」,得知政府是怎樣花錢。

這麼說,是因為王鴻薇近日針對勞動部文宣採購案,指稱得標廠商都是三家綠媒得標再轉發包,以致「三年將近一億元」預算被用來「豢養」綠媒,措辭辛辣。

王鴻薇的質詢引起社會注意,同時也勾起大眾的記憶,思想起十四年前的《夢想家》標案,倘若要說利益輸送,這件才是經典,一齣戲,只演兩場,耗掉台幣二.五八億的公帑。反觀王鴻薇質詢的標案,耗時三年,拿不到一億,還得分配給三家綠媒,比起「夢想家」,民進黨政府實在是有夠寒酸。

《夢想家》是一部搖滾音樂劇,在馬英九執政時代,由行政院文化建會委託「表演工作坊」製作,指定在二○一一年「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國慶晚會」演出。主要製作人是賴聲川(擔任創意總監、編劇與歌曲作詞)。

於當年度十月十日(中華民國國慶日)、十月十一日在台中市圓滿戶外劇場演出兩個場次,耗資台幣二.五八億元,消息傳出,向來窮得苦哈哈的藝文界人士大驚失色,各界紛紛質疑費用過高,並涉及帳目不清等財務問題,引發社會議論,成為二○一二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議題之一,還登上台灣二○一一年十大藝文新聞第一名。台北地檢署以貪污案進行偵辦,但以「查無實據」結案,但二○一三年監察院以該案涉及行政缺失,糾正行政院與文化部(前文建會)。

《夢想家》只演兩場,宛如放煙火,眼花撩亂一下子就結束了,但馬政府大手筆給足二.五八億,且由一家獨得。反觀王鴻薇質詢的勞動部文宣採購案,前後耗時三年,三家合得,總金額還不到一億,套句韓導的話「可憐哪」。

(作者是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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