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當官爽爽收錢 柯文哲教壞囝仔大小

◎ 墨客

柯文哲粉專發文坦承「收三百萬,給自己辦公室安排使用」,卻同時表明自己不認為有什麼不妥。這番話顛覆社會的三觀,因為它不僅涉及政治人物的誠信,更直接霸凌台灣社會對「公務員收受財物」的嚴格界線。

一般人去戶政事務所辦證件,覺得服務好,想買杯手搖飲慰勞公務員就會被拒絕「依法規定不能收受」這是最基本的行政倫理。此外,即使是一盒水果、一份伴手禮,倘若與職務有利害關係,都可能觸法,輕則記過、重則法辦。對基層公務員而言,這條線可是清清楚楚,不容恣意跨越。

如今,一個曾經掌控北市府龐大公權力的政治人物,竟大剌剌地說「三百萬收了,但我不覺得有問題」,這簡直是對遵守規範的全體公務員與納稅人的公然羞辱。法律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財物,除非符合極少數例外條件。而這些例外,不外乎是公務禮儀、長官慰問、或低於五百元的小額餽贈。試問,三百萬合乎哪一項例外?

這不僅是「收錢」,根據《貪污治罪條例》及《政治獻金法》,任何超過限度的金錢往來,都可能構成重大違法。基層公務員收受一份禮盒都可能被追究責任,一個首都市長拿人三百萬,怎能說得如此理所當然?這種雙重標準,正是侵蝕社會信任、敗壞政治文化的病灶。

柯文哲如此這般「大方承認」,更像是一種野蠻:我就是這樣做了,怎麼樣?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這種態度,不僅是個人道德標準低落,更是對國家法治與行政倫理的公然挑釁。如果首都市長可以隨便拿人三百萬,那台灣的法律紅線到底還剩下什麼?

政治人物應奉公守法,以身為表率,同樣的事若發生在基層公務員身上,恐怕早就身敗名裂,不見容於社會。但發生在柯文哲身上,他在法庭上竟然理不直而盛氣凌人,甚至被粉絲瞎挺。這種「誠實承認收錢」的政治表演,背後反映的是狂熱支持者對政客的縱容,以及柯文哲對體制的戕害、對人民的侮辱、對道德的砸爛。

(作者是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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