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皇池
二○二五年八月十一日,在南海的民主礁附近海域,發生起中國海軍與海警船互撞事件,在此事件中:菲國海巡BRP Suluan(蘇魯安號)(約三○○噸)在民主礁附近水域為漁民運送燃料和物資等活動,中國海警局則認為菲律賓海巡船舶「侵入」中國黃岩島領土附近海域,且「無視中方反覆勸阻和警告」,進而以在該海域執法巡查的中國海警船(舷號3104)(約一四○○噸)進行驅離,並有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052D型導彈驅逐艦桂林艦(舷號164)(約七千噸) 配合攔截。
檢視目前所釋出影像,中國海警船是先向菲方海巡巡邏船實施水砲攻擊,在菲方巡邏艦閃避後,中國海警仍持續緊隨「高速追逐」,並逐漸「迫近」菲方巡邏艇,此際中國海軍軍艦「突然切入海警船的前方」,致使中國海警船艦艏「遭受了實質性損壞」,並「失去航行能力」。菲律賓海巡隊公佈的影片顯示,碰撞後,海警船的艦艏「嚴重破碎」;而《環球時報》公布的中方影帶同樣顯示:事件發生當時,多名中國海警人員站在船頭,但碰撞後不復出現此等海警人員身影,儘管中國對於有無傷亡,隻字未提,但就碰撞兩方船舶的速度與碰撞後的嚴重損害推估,似乎會有嚴重死傷。就此事件,吾人有以下的觀察:
第一、此次事件應該屬操作失誤,但後續令人困惑:此次肇事中國海軍艦艇為052型飛彈驅逐艦,其動力裝置新進,加速快,但因噸位、船型結構等因素,致在慣性作用下,舵效及轉彎半徑不及菲律賓巡邏艇,如此操作,倘直接碰撞菲海巡巡邏船,除有可能讓菲律賓海巡船喪失動力且沉沒外,亦將導致人員死亡。然值得注意的是:檢視中國國內輿論及官方立場,不難發現中國主張是為了避免與菲律賓船隻直接相撞而採取避讓動作,始導致此一事件;若加上畫面顯示中國海警人員正在放置碰墊以減少碰撞後果,或可合理推論:此事件當屬中國海軍的不當航行所致。但在灰區執法活動中,竟將海軍置於第一線,更在出事後,全然不顧受損嚴重中國的海警船,竟持續尾追菲國巡邏艦?情勢既已如此,若悍然不顧本國海警船艦人員生死,以菲國巡邏艦肇禍,則當窮追不捨,卻又突然停止,令人不解?
第二、中國海上灰區衝突的艦艇推撞模式,日漸激進,危險日增:檢視中國在南海的所謂艦艇推撞執法模式,就與目標船舶的推撞模式,以往採行小角度且讓目標船舶擦撞船艏船舷的模式、其後又升級至艦艇擦撞目標船舶船舷船尾,如今再演變至追擊目標船舶尾部。不僅如此,過去都採取海警船對菲海巡艇的原則,到如今海警船與海軍軍艦共同對應菲國海巡艇。如此作法,不但大噸位數的船艦舵效差不易掌控,尚且兩船夾擊的方式,更增加相關方的船舶風險,容易導致人命的死亡,將執法議題進行如此作戰戰術規劃,顯無必要,不但有可能違反國際法的比例原則,更可能傷害自身昂貴海上執法裝備,且更易導致不必要的人命損傷。似乎已然不顧執法理性與節制,令人不解?
最後,任何海上衝突都不應該導致人命的損失,無論是中國海上執法人員,抑或是其對手國家的執法人員。此不僅是國家對人民生命尊重的表現,亦是文明國家所當有之素養。因此,倘若此次事件造成中國執法人員傷亡,吾人亦當同感傷痛與遺憾,而中國似應更加深思:如此灰區操作是真的有可能導致對手國家執法人員傷亡,徒讓情勢升級,甚或引發武力衝突,恐不利於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作者為台大法學院國際法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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