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黃國昌、張啟楷 柯文哲的豬隊友?

◎ 田豐文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法院播放疑似檢察官偵訊鼎越前負責人朱亞虎的錄音,黃辯稱只是「示範帶」,但網路已瘋傳同黨立委張啟楷自爆「把整個柯文哲案檢察官訊問的光碟,仔仔細細聽了好幾次」的受訪影片,兩人行為引發爭議。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雖規定,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被告也可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證影本,實務上包括偵審錄音錄影檔,但有一定嚴格條件,且依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持有轉拷之錄音錄影檔者,禁止再轉拷、散布、公開播放、非正當目的或訴訟外之使用。

如果黃國昌及張啟楷的錄音錄影光碟,確實是偵審中的內容,該錄音錄影光碟應係由被告或辯護律師向法院聲請並取得後,洩漏給包括黃、張等第三人,明確構成「散布」,黃於立法院播放亦符合「公開」要件,且屬於訴訟外使用,顯然已違反法律規定。

柯文哲在押,應不致於交付錄音錄影檔給黃國昌、張啟楷,若是辯護人所交付,恐怕已觸犯洩密罪,檢方應主動查辦,若證據確鑿,應起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懲處,若不是則還其清白。黃國昌及張啟楷兩人的行為倘若踩到法律紅線,只會讓柯文哲的聲請交保更加雪上加霜,如此一來豈不成了柯P的豬隊友?

(作者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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