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別用被害者的眼淚,祭你正義的大旗

◎ 胡㻡

民眾黨近期提出法院直播的修法草案,黨主席兼黨團總召黃國昌更於直播中說要「推到底」。這項主張看似高舉「公開透明」的大旗,但不能忽略的是,當這面旗幟揮舞起來,犧牲的卻是無數被害者的尊嚴與隱私。

法庭不只有法官、檢察官與被告,還有那些坐在原告席上的被害者。尤在社會矚目案件,越涉及腥羶色,越容易被渲染、追逐。

我們當然希望司法公正、法官專業、加害人受到懲罰。但一場庭審對全國直播時,坐在原告席上的被害人,也被迫暴露在數百萬雙眼睛之下?他們的一言一行都要被觀眾檢視、評價,是否符合一個「完美受害者」的形象。尤其是性別暴力、性騷擾與未成年受害者,在法院直播的制度下,將可能面對更大程度的揭露與羞辱。

典型的性平案件如「創意私房」案件,起初看似單純的零星外流案,深入調查後才知道是集團性犯罪。許多當事人甚至是在接獲檢警通知後,才驚覺自己遭到偷拍與侵害。一旦審理過程中進行直播,這些證詞與私密影像如遭截取外流,將對被害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此外,許多重大案件在審理期間可能延伸「案外案」,若被告或證人提出的證詞牽涉性平隱私,甚至虛構事實,以目前網路影音轉傳與斷章取義的速度與破壞力,即便法院事後澄清,也難以彌平傷害。

我們應清楚區分:「法庭公開」與「法院直播」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為保障程序正義所設,後者卻是可被重播、剪接、甚至惡意擴散的影像紀錄。這不是透明,這是永久的創傷。

當我們高舉公開透明的正義大旗時,是否也應該問問:誰被迫裸體?

誠摯建議黃國昌主席,您身為康乃爾法學博士,應深知法治的核心是「人」而非「制度」。請重新審視這項修法,回到保障當事人基本權益的出發點,而非僅為形式上的公開。

別用被害者的眼淚,祭你正義的大旗。

(作者為時代力量決策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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