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宏煇
衛福部國健署委託消基會於一一三年五月至十一月,對全國廿二縣市共八五四家菸品販售場所進行「喬裝測試」調查,發現有廿六.九%的業者沒查驗證件就賣菸,其中以檳榔攤近四成的違法販售最嚴重,連鎖便利商店的違法販售也超過兩成。
「合法的吸菸年齡是幾歲?」相信不少人會回答「不是十八歲嗎?」筆者在學校負責菸害防制,常對學生或家長及校外民眾宣導一一二年三月實施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即使已經兩年了,許多人仍不知道「大學校園內不能抽菸」、「年滿廿歲才能抽菸」、「不能吸食電子煙」,有人甚至反問我「這是什麼時候改的?」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施行已超過兩年,仍有許多民眾不清楚法令規定,尤其是「未滿廿歲之人及孕婦不得吸菸」的規定,建議衛福部應該透過媒體加強宣導,並應藉由「喬裝取締」對菸品零售商店、超商、檳榔攤加強取締,一旦違法,應對營業負責人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此才能遏阻業者假藉「不知情,下次改進」理由違法賣菸,以達宣導的目的。
(作者是在大學任生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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