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美中經濟戰白熱化下 不當破口/台灣企業須避免貿易管制觸法

◎ 楊仲庭

美國總統川普四月二日宣布全面性對等關稅措施,又於九日宣布對七十五個國家暫緩實施,但對於中國繼續加碼至徵收一二五%之對等關稅,顯見美中經濟戰爭已開打。作為應對,總統賴清德十日投書彭博社(Bloomberg),宣布將採取具體且有效的措施,包含降低關稅至零、擴大對美採購、擴大對美國各州之投資以及排除非關稅之壁壘等措施。

在經濟戰爭全面開打的當下,貿易管制將成為重中之重。簡單舉例說明,假設台美之間零關稅,且台美之間互信基礎高,高科技產品例如高性能運算晶片得以順利互通往來。然而,若有心人士藉由台灣的寬鬆管制,把禁止輸到中國的晶片,透由台灣輸出至港澳或東南亞各國,再從該第三國輸往中國,勢必影響台美之間的信賴關係。除了高科技產品以外,各類民生用品、機械設備產品等,將來都可能變成管制用品,如果有違貿易法之管制規定,將面臨刑事責任,台灣企業應隨時關注經濟部之最新公告。

申言之,貿易法第十三條明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輸出入及流向,必須經許可始得輸出,如有違背,依同法第廿七條規定,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依同法第廿七條之二,處以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緩,並得以禁止廠商於一定時間內禁止再度輸出入商品,最重亦可廢止廠商登記。

我國乃是建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制度作為管制措施,廠商如有輸出入商品之需求,應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定期公布之清單,自我檢視該商品是否屬於我國之貨品管理清單。

國人對於貿易法的管制措施較陌生,司法實務上因貿易法而遭處以刑事責任之案件也較少,經筆者大略檢索司法院裁判檢索系統,約只有十多個案例。然而,隨著美中經濟戰爭全面白熱化,以及台海局勢越發緊張,貿易管制將成重中之重,為了避免台灣成為美國陣營的貿易破口,也為了避免台灣助敵作戰,接下來對於違反貿易法的廠商宜擴大查緝,防堵有心人士借道台灣將管制商品輸入中國,以維台灣之經濟利益與國家安全。

(作者是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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