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瑞興
卓揆指示經濟部合理檢討水價,筆者始知已凍漲卅一年。其實,回鄉定居十七年來,每兩個月收到自來水繳費通知,才兩百元左右,驚訝水價如此之低,早就該漲了。下列任一理由,都足以支持調漲水價:
一、每月基本工資從一九九四年一四○一○元,到二○二五年已達二八五九○元,兩倍有餘,這是最基本而充分的理由,尤其近年全球性通膨,水價更應反映成本。
二、適當調漲水價,可引導節約用水,超商一桶五、六公升礦泉水只賣六、七十元,民眾埋單;路邊自助加水最便宜的一公升才一元,商機熱絡。如今水價,十度以下的一度一千公升才七.三五元,豈會珍惜用水?同時,也能促使工廠企業主增設水資源循環使用設備,善盡用水大戶的社會責任。
三、台灣地理條件,難以找到適合新建水庫地點;既有水庫的淤積,降低實際承受容量;極端氣候的影響,降雨量分布不均;經濟發展需要水資源支持。透過合理調整水價,可以舒緩缺水危機或增大供給量。
筆者的住三樓半透天厝,洗衣煮飯澆花衛浴等正常用水,長期水費平均一天三元,如此之低,合理嗎?
(作者是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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