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長孫沒回台奔喪 驚世婆媳還在消費柯爸?

◎ 林志翰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父親柯承發病逝,柯文哲母親何瑞英攝錄影片「請求」總統賴清德讓柯文哲參加告別式;柯妻陳佩琪更質疑,可以申請奔喪,卻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批判柯文哲不能來參加告別式,這是什麼世界?說柯家沒要特權,只要司法公平的對待。立法院長韓國瑜赴柯爸靈堂拈香,呼籲法務部要站在孝道與人道的考量,讓柯文哲可見到父親的最後一面。

賴清德總統或是民進黨政府阻擋柯文哲奔喪嗎?所有受刑人與被告也可以在媒體放話指定奔喪的時間嗎?

監獄行刑法第廿八條第三項及羈押法第廿三條第三項規定,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中,指出收容人之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喪亡時,於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兩天由機關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而「返家探視」則由收容人或親友提出申請書向機關申請之。

據台北看守所表示,本案當事人(指柯文哲或家屬)均未提出申請奔喪,柯家自己紋風不動,難道是要賴清德總統幫柯家申請?柯家口說不要有特權,所言所為卻都是政治攻擊,到底誰才是在消費柯承發?

「返家探視」期間是死者亡故日至喪葬前兩日,這項規定適用全體受刑人與被告,何來指定時間?何來司法不公平對待?柯家人指定讓柯文哲出席告別式,這不就是變相的特權?一旦有心人政治操作,動員支持者包圍搶人,豈不釀成動亂?而警方為維護秩序而不得不出動大批警力,豈不浪費公帑,這不是給社會添亂?

告別式當天人多複雜,變數太多,不利戒護,有利被告有機可趁,徒增脫逃風險。「返家探視」時間為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兩天,合情入理,兼顧人道精神和安全秩序。

美國各州規定不同,有些州只准在監獄內追悼,有些州雖然允許受刑人參加直系親屬的葬禮,但須經嚴格審核與戒護安排,且所花費用通常由受刑人或家屬負擔。

柯文哲送父親最後一程,本應低調奔喪,以慰死者在天之靈,至於柯文哲的長子,身為長孫更應返國奔喪、盡孝,陪阿公走完最後一段路。

(作者是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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