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爸講
曾就讀中國暨南大學博士班的傅崐萁是花蓮縣選區的區域立委,其職權範圍應僅限於選區事務和立法院職責。然而,他未經中央政府授權,居然逕自代表中華民國前往中國進行接觸與交流,這已不是傅崐萁第一次如此妄為了。
傅崐萁在二○二四、二○二五短短一年多期間三次訪中,其行程及後續造成的影響如下。
第一次赴香港(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傅崐萁率十七名國民黨立委訪中:
* 返台後強推「國會擴權法案」
* 爭議:時值花蓮強震期間卻擅離選區、堅持出訪,且行程不透明、拒絕向國人交代他會見對象及具體內容。
第二次赴香港(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傅崐萁偕同花蓮縣長徐榛蔚推動「香港 — 花蓮」直航:
* 返台後強推三項法案:財劃法、選罷法、憲訴法
* 返台後強勢大幅刪減總預算
* 爭議:朝野協商期間堅持出訪,且行程不透明、拒絕透露會見對象與具體內容
* 朝野協商內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增加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憲法訴訟法」(提開憲法法庭評議和開會門檻)、「財政劃分收支法」(要求中央提撥更多統籌分配款給地方)
第三次赴香港(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 待觀察
這些訪中行動仍然引發諸多爭議:
* 代表性質爭議:未獲中央政府授權,卻擅自宣稱自己代表中央政府並利用此身分進行活動
* 掩飾行蹤爭議:在臉書貼出他在舉重的照片,宣稱自己「感冒在家健身」,卻被踢爆人不在國內,跑去香港。
* 時機爭議:
* 二○二四年四月訪中:在花蓮強震期間執意出訪
* 二○二四年十二月訪中:在朝野協商期間堅持出訪
* 二○二五年二月訪中:在朝野協商期間堅持出訪
* 行程不透明:對於會見對象和具體行程三緘其口
* 每次傅崐萁從中國返台後,立法院隨即陷入混亂,他便挾人數優勢強推違憲的國會擴權法、財劃法、選罷法及憲訴法
* 傅崐萁是否與中國共產黨、統戰人士進行不當會面,密謀危害台灣?
二○二五年傅崐萁再度前往香港,依據過往模式,這次返台後極可能又將推動具爭議性的法案,請拭目以待。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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