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豐文
軍職退伍的陳姓與謝姓台商被中共吸收為共諜,拉攏蕭姓軍官加入組織,利誘多名軍士官洩密,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影片,謝某甚至應允以一千五百萬美元代價駕駛軍用直升機叛逃,經高等法院分別判處一年六月至十三年不等的刑期,嗣經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退役或現役軍人遭中共收買,在台發展組織,吸收軍士官加入而淪為共諜,常見提供國防機密及軍事演習等資訊、誘惑軍人投共,並於兩岸爆發軍事活動時,協助中共對抗國軍,顛覆政府,本案更進一步拍攝投降的心戰影片,甚至教唆駕駛軍用直升機叛逃投敵,犯罪情節更為嚴重。
軍人會淪為共諜,除了一心向中國外,幾乎都是為了個人利益,提供職務上經手或知悉的國防機密資訊予中共,從中獲取相當對價的報酬,講難聽一點,就是為了謀取個人私利,不惜損害國家安危及社會利益的「賣國賊」。
中國企圖併吞台灣的野心愈來愈大,是破壞區域和平及台灣安定的最大亂源,也是軍事敵對上的最大威脅。軍人不思效忠國家,反而成為任由中共擺佈,出賣台灣的小丑,當然要嚴懲重罰,取消所有福利,以遏止亂象層出不窮。
(作者是公務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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