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千算萬算 人算不如天算

◎ 陳茂雄

中選會表示,凡在《選罷法》修正施行前已向中選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舊法」;截至二月十一日,中選會已收到四十八項罷免案。其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有三十一人面臨罷免,民進黨則有十三人。公民團體因起步較早而適用舊法,門檻未變,罷免戰有優勢。至於新法公布後才提出的罷免案,則因適用新法,門檻嚴苛,幾乎不可能過關。

對此結局,中國國民黨跳腳,翁曉玲說,新法施行前已先提出的罷免案,雖然第一階段連署人不用檢附國民身分證,但新法公布後,第二階段才展開連署的,應該要附上身分證影本,才符合行政程序法和法理上的程序重新原則,才能讓後提案罷免人的起跑點公平一致。但問題是解釋權在中選會,翁曉玲無權過問。

國民黨陷入此困境,全因太會算計,反而掉進自己挖的坑。他們在立院強行通過《憲訴法》、《財劃法》及《選罷法》的修訂後,卻單單送出《憲訴法》,而壓下《財劃法》及《選罷法》,企圖先把憲法法庭凍結,以免另兩法的修訂遭大法官解釋為違憲,至於耽誤選罷法的公布時間,也是為了防公民團體有足夠時間完成第一階段連署。誰知國民黨所提罷免案卻因起步較晚,來不及在新法公布前完成第一階段連署,只能適用他們自己修訂的新法。

當初若直接把修訂的三法一起送出,即使被判定違憲,至少雙方一體適用舊法,誰也不吃虧。若判定沒違憲,雙方也都適用新法,也能公平競爭。當初想坑別人,誰知卻坑到自己。

至此地步,國民黨原本還可提出釋憲,但憲法法庭已被他們凍結了,這豈非「人算不如天算」?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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