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死者為大」或「死後審判」?

◎ 張經偉

大S病逝後,輿論兩極:追憶其經典演藝的「死者為大」、列舉大小S姊妹如何親中貶台的「死後審判」。竊以為:兩極的同時存在看似矛盾,實則顯示台灣社會的健康。

「死者為大」並非台灣特有,而是人類常態,「葬禮」這種社會活動不就是「尊死者」?若要說「死者為大」到有些不健康的地步,也不是台灣,而是韓國。韓國的高自殺率,主因之一即是死者為大:爭議人物若是自盡,能產生一種「以死謝罪」的效果、速速洗刷名聲。譬如前總統盧武鉉涉貪,後來跳崖身亡,其民調反而因此復活,電影《正義辯護人》則再次呈現盧武鉉的人權律師形象。

韓國的「死者為大」會走向極端,並非因為缺乏「死後審判」與之抗衡(全斗煥明顯受到大量的死後審判),而是因為「死者為大」常常伴隨「生者為賤」!朝鮮王朝時期,世祖是以「癸酉靖難」政變篡得王位,六位寧死不屈的士人被尊為「死六臣」,首爾今仍有死六臣公園紀念之。相對地,申叔舟倒向靖難陣營,韓語因而藉「綠豆芽」(容易變質)稱之「叔舟豆芽」諷其變節。其實世祖時期算治世,世祖大王說:「唐太宗有魏徵,寡人有申叔舟」,但這仍無法阻止「死六臣」對比「叔舟豆芽」而形成的「貴死賤生」。

台灣社會相對健康,是為「死者為大」未伴隨「生者為賤」。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的死難者被紀念,但對蔣經國敬禮的李登輝,也甚受台人尊敬,並未因而淪為「登輝豆芽」。故身處台灣,對大S的「死者為大」與「死後審判」不致成為打破頭的兩名角鬥士,而是翹翹板的兩端:豈須憂慮對立面的存在?

(作者是中學歷史教師 清大歷史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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