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大罷免,只是「更大的民主」的一環,思考台灣民主脫困之道,不宜因大罷免而限制了想像與行動。圖為全台罷團三日赴中選會遞送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資料照)
本屆立委升二年級了,但是否每位都能升三年級,不知道。因為,「更大的民主」來了。罷免這個制度,目前看來很對民意胃口。藍白立委,通過加嚴版罷免法,正好提醒頭家不能讓權利睡著了。當然,所謂的大罷免,只是「更大的民主」的一環,思考台灣民主脫困之道,不宜因大罷免而限制了想像與行動。
罷免大戰,不知道是以戰止戰,還是相互保證毀滅。可以確定的是,這個過程會令不少立委不好過,也可能會令不少立委想更清楚,既然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有解套方案,也就是,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總統可以解散國會提前改選。如此一來,僵局不會由脆弱選區立委來承擔,而是造成僵局的所有立委的共業。當然,現行憲法設計,對黃國昌、翁曉玲等不分區,真還拿他們沒辦法,這是另一個課題。無論如何,沒有辦法下的辦法,不信任案加提前改選,仍是較佳的選擇。讓憲法規定如當初設計之落實,才是民主政治的制度優越性,因為它可以透過個別的私利考量,完成公益目標的更高價值。
憲法增修條文的既成道路不走,落得大家只能走「旁門左道」(大罷免)。藍白批評民進黨當家鬧事,卻完全沒有反躬自省,當下的民主僵局因何產生?不就是藍白在國會亂搞,自以為「造反有理、革命無罪」,又不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自以為獲得多數民意支持,又不敢承受啟動不信任所帶來的立委提前改選,把過去一年的「豐功偉業」交由民意檢驗!既然認為國會亂搞是「替天(民意)行道」,民進黨政府「逆天(民意)則亡」,那麼提前改選立委神鬼交鋒,民進黨政府不是更岌岌可危嗎?有什麼好害怕呢!另一種政治狂想曲:為了凸顯民主僵局之荒謬性,不妨由民進黨立委反串發動不信任案,看看藍白立委如何接招?如果,藍白立委不同意,豈不是當眾自打嘴巴?
通過加嚴版罷免修法,翁曉玲又提出人民直接罷免總統的創意:參考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由人民連署推舉無黨籍總統候選人一.五%的連署門檻規定,再加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罷免案連署人達十%以上規定,亦即只要達到全國選舉人總數一.五%以上的提議,十%以上的連署提出,就可成立罷免總統提案,再交由全體選民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即為通過罷免。提高罷免立委門檻,降低罷免總統門檻,擺明就是把頭家當做塑膠!這樣的提議,令人不禁想到,為什麼不順便修憲、修法,讓人民可以提案解散立院呢?既然立委是公民選出的,高談闊論尊重公民權利,怎麼可以把立委諸公諸婆置於公民之上,以頭家罷免不了來圖利自己呢!民意,民意,多少立委假汝之名,以行國會奪權濫權之實!
這次大選期間,藍白倡言內閣制、總統絕對多數當選等,但一年來未曾觸及修憲問題,反倒是立委違憲擴權層出不窮。如今,卻動起修憲降低總統罷免門檻的念頭。憲法增修以來,我國的民主快速發展,上演過不同類型的朝野力量對比,但民主運作基本上是可行的。然而,這次的民主僵局,已令行政、立法、司法、監察的權力失衡,憲法法庭形同帶著氧氣罩生存。此情此景,顯已指向修憲(制憲尤佳)之必要性。可憂的是,藍白只圖劫奪其它憲法機關權力,寧可讓憲法解決僵局之設計形同虛設。目的何在,令人費解。「更大的民主」,「人民的力量」,假使置身事外,不久民主可能就「被沒收」了。
一年來的民主僵局,藍白可謂始作俑者。國民黨胡作非為,係有幫凶民眾黨。設法教訓「傅隨組織」,「更大的民主」,更有爆發力。有人說,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政府。其實,還有另一種句型,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國會,就有怎樣的地方議會。民主僵局,沒有人是局外人。台灣是民主國家,公民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同時也有不可迴避的責任。公民達到這種成熟度,才能理直氣壯監督朝野的公僕角色。一年多來,民進黨雙少數執政,藍白憑恃立院優勢,自以為掌握權力制高點。朝野以民為主的協商精神,一夕之間蕩然無存,截然不同於三十年來的民主運作。主要變因,顯有外在元素,台灣民主果真被介入,朝野沒有贏家,頭家一定是輸家。二○二五,台灣民主能否蛇來運轉,頭家絕非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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