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日明
中指的手勢在古希臘可指雞姦,用來鄙視、恐嚇或威脅他人,也是在暗示男性的性器官。
比中指(giving someone the middle finger),跟罵人三字經,都是構成公然侮辱,其結果不是被告到法院,就是被挨揍或互毆,一個中指手勢,惹來不必要的麻煩,何苦呢?其實,人都有學習不雅手勢或語言的習慣,尤其身居廟堂之上的國會議員,更該謹言慎行,以免一時的失控而口出惡言或作出不雅的動作,若經媒體的一再轉述報導,非常容易教壞囝仔大小。
藍委徐巧芯媒體前比中指罵人,經媒體披露後,許多中小學生,都學她比中指,學校老師又莫可奈何,要處罰又沒有罰則,糾正也沒用,反而更易引起群起仿效。
昨天在社區內,看到一群小學生在玩抓鬼遊戲,輸者要被贏家比一個中指。很好奇,我走過去,問「小朋友,你知道比中指是什麼意思嗎?」回說「是侮辱他人的動作」再問「老師會處罰嗎?」回答「別讓老師看到就沒事」再問「你從哪裡學的?」答道「報章電視都有報導,是立法委員徐巧芯教的」這個小六生還說「我爸媽都是投票給徐巧芯的,現在看到她的胡言亂語,變得非常討厭她常常講髒話,罵人,爸媽昨天有去連署要罷免她。」
觀察徐巧芯的一年來的言行,誇口「我要讓大家看到一個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立法委員」,院會時穿睡衣,公然全武行,拳打女綠委。她還公開說「我即使被罷免也無所謂,憑我的條件還找不到工作嗎?會失業嗎?」
一個品行這般低俗的「中指」國會議員,已經不適任了,既然她還夸夸其談「被罷免無所謂,不會失業…」那就拜託台北市「南松山及信義區」不分政黨、顏色的選民,大家合力拉下她,成全她的心願吧!
(作者是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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