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加速審判時程 讓首長貪汙案早日定讞

◎ 田豐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貪汙案被起訴並求處廿八年六月徒刑,人證及物證百餘卷宗,起訴書長達近九百頁,柯脫身機率,應微乎其微,只是等法院判決定讞,恐怕還有一段長路,因柯已卸任市長,對於北市府運作並無影響,但新竹市長高虹安情形則大不同。

高虹安涉助理費貪汙案,七月六日遭北院判處重刑後立即停職,因高未辭職,無法由內政部派人代理及改選,即由同黨籍副市長邱臣遠代理,現又因高任期過半,無須改選,邱即可代理到法院判決確定或高任期屆滿。高虹安近日頻出席公開活動,與政治人物同框,復出意味濃厚,因邱由其選派,等同可回鍋當地下市長,相當不公平,這種代理制度及條件,均有必要檢討及修法。

宜蘭地院預定月底就縣長林姿妙貪汙案宣判,如果判決應停職的重罪,情形即與高類似,只要林不辭職,內政部就無法派人代理,只能由林姿妙選派的副縣長林茂盛代理,若法院兩年內無法判決定讞,等同讓林茂盛代理到屆滿,這段期間,未遭羈押的林姿妙,當可地下操控,有違公平正義原則,值得省思。

(作者是公務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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