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志翰
民主政治的根本在於「可責性」(accountability),人民須擁有追究公職官員或民意代表責任的權力。然而,藍白兩黨在立法院強行通過的所謂「三大護民主法案」,不僅違背民主精神,更遭英國媒體《每日電訊報》抨擊為「損害民主」。
首先,新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加嚴連署門檻,要求連署人檢附身分證影本,並要求罷免同意票數須超過當初當選票數,這無疑是設下重重關卡剝奪人民行使「可責性」的監督權力。
實施罷免制度的民主國家均採相對寬鬆的門檻設計,以美國為例,在實施罷免制度的十九個州中,多數州只需原選舉投票數的十五%至廿五%連署即可啟動,且無需檢附身分證影本,德國柏林市長的罷免案僅需廿%選民連署,日本地方首長的罷免則需三分之一選民連署。這些設計都體現了民主國家對人民監督權的重視,確保罷免機制能真正發揮民主監督的功能,而非淪為具文。
實施罷免制度的民主國家更沒有要求罷免同意票必須大於當初當選票數的規定。當初投票時的政治情境與後來要求罷免時的情境已有所不同,選民當然有權根據問政表現做出新的判斷。
其次,今年九月,財政部公布各縣市的統籌分配稅款,分配金額創下四四六一.一七億元的歷史新高,比今年度增加超過六四九億元,各縣市的分配金額均呈現「年增」的格局。
六都中,台北市分配金額達七○七.○二億元居冠,新北市五五○.六一億元居次, 高雄市五○七.四一億元排第三,台中市四五二.四四億元位列第四,桃園市三六二.七五億元居第五,台南市三二七.二一億元排第六。
但是,藍白兩黨強行通過的「財劃法」,南高兩個綠營執政的縣市是六都分配款增加最少的。高雄市身為台灣第三大城市以及南台灣最大城市,在新版的「財劃法」中,只比財政部版本增加一六九億元,比藍白聯手多搶的三七五三億除以全台灣廿二個縣市的平均還低。
藍委柯志恩只說明高雄分配款達六七六億,卻隻字不提北市將多增四一六億,新北、桃園與台中的增加額也遠遠超過南高兩市,金門縣、連江縣每個人分配的平均金額最高,這不是「欺負高雄」的偏頗作為嗎?
最後,公民團體「青鳥行動」自發性的抗議惡法,卻被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說成「街頭暴力」,這是詆毀民主最極致的表現。國民黨與其擔憂賴總統成為下一個尹錫悅,倒不如呼籲習近平尊重台灣的民主,別再武力恫嚇台灣。只不過,國民黨只敢利用台灣的民主汙衊民主、傷害民主。
(作者為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