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宏煇
世界衛生組織曾表示,任何形式的菸品或電子煙都是有害的,而電子煙裡大多含有尼古丁及有害致癌物,對使用者和暴露於二手煙者都有害,另外也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可以幫助戒菸,還有電子煙的安全性也堪慮。
正因為電子煙多數含有致癌物,且可用來吸食大麻及依托咪酯等毒品,政府於二○二三年三月廿日在正式施行的《菸害防制法》新法中,特別將電子煙納入禁止範疇,除了禁止販賣及展示,也不能使用。但新法上路將近兩年,街頭巷尾卻到處可見吸食電子煙者,甚至就連在機場門口,都能見到外國人吸食,電子煙雖然已經立法禁止,但卻未見相關單位積極查緝。
日前筆者幫兒子至汽機車駕訓班報名,臨去前看見一名卅歲左右女子在等候練習開車,還未輪到她的空檔,她竟然開始吸食著電子煙,而身旁還有五、六位也在等候的「同學」原本還坐著,卻慢慢地起身遠離她,還有三位教練則是遠遠地看著她,相互在討論,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看到這種情形我立刻走到那名女子身旁,大聲地喊叫,「小姐,吸電子煙是違法的,會被罰二千元至一萬元喔~」那名女子聽到後嚇了一跳,趕緊收起電子煙,並向周遭的人道歉。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近兩年,因查緝人力有限,不少人心存僥倖,旁若無人地大剌剌吸電子煙,建議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應增加查緝人力,上街頭取締吸食電子煙者,以矯劣習,以維國人健康。
(作者是大學生輔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