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田
今年國光體育獎章暨運動科學研究獎勵頒獎典禮,昨日隆重舉行,勇奪世界十二強棒球冠軍的選手們,每人可領七百萬獎勵金,但由十位明星教練組成的教練團卻受限於現有獎勵制度的規定,上限只有二百萬元,平均每人只能領到廿萬元。
十二強棒球賽的教練每人僅能領廿萬元,消息傳出後,立委與職棒工會都為教練們叫屈,紛紛建議應檢討現有獎勵制度,筆者深有同感。
眾所皆知,球隊能夠獲勝,教練和球員都很重要,教練甚要肩負最後成敗的重責大任,試想:如果這次台灣隊出賽接連輸球的話,最先問責對象一定會是教練,教練承擔成敗責任,但獎勵金卻只有球員的卅五分之一,差距懸殊實在不成比率,讓人看不下去,非檢討改進不可!
筆者覺得要帶領球隊贏得世界十二強棒球賽冠軍,實在是很不容易,也很了不起,政府應予以破格獎勵,不能礙於規定只發廿萬元,這不是對專業教練應有的尊重!
讓人匪夷所思的是,之前府院還傳出有意要將冠軍英雄印上鈔票,花數億改版鈔票都在所不惜,頒發教練獎勵金卻如此小氣,真是「哪鍋不提,提哪壺」!
當然,我們是民主國家,一切辦事都要按照典章制度,但此一問題在十年前就出現過,二○一三年WBC棒球經典賽,當時台灣隊創下歷史最佳成績,賽後分配獎金時,社會大眾就普遍認為教練獎勵太少,最後只能臨時以專案解決。十年過去了,我們的獎勵制度仍未依照國際變化與時俱進,筆者不禁想問:現在不檢討改進,難道還要再讓歷史重演?
頒發廿萬元獎勵金,確實不足以表彰教練們的貢獻和辛勞,筆者建議體育署應比照十年前的做法,採取專案獎勵教練予以補救,並立即著手進行《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的檢討修改作業,務必讓教練的獎勵制度有更合理的設計,讓我們現在及未來所有的世界冠軍教練團,都能得到應有的榮譽與尊榮!
(作者為國小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