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制憲救台灣

◎ 陳茂雄

政治人物都說自己為國家、社會、選民而努力,但台灣面臨敗亡,卻沒人拯救。目前立法院的戰鬥,導致台灣不假敵人之手 、自己就會衰亡,問題就出在憲政體制的畸形。

目前的體制,只要完全執政,就會產生獨裁總統。以前的體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須經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長非總統屬下,未必完全聽命於總統,目前的行政院長若不聽話,總統隨時可請他回家吃老米,造成權力集中在總統身上。或許有人會質疑,美國總統的權力比台灣總統大,但沒有產生獨裁總統,主因是美國的政黨屬柔性政黨,沒有固定黨員,完全執政的總統未必能掌控黨籍國會議員。台灣的兩大黨都是剛性政黨,完全執政的總統可以透過政黨完全掌控黨籍立委。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一旦行政首長可以掌握立法權,就是獨裁政權。

顯然的,依循目前體制,一旦完全執政就產生獨裁政權,但若朝小野大卻更慘,在野黨會癱瘓政府。以前的體制,除非在野黨立委席次超過三分之二,否則總統對窒礙難行的議案提出覆議,就可推翻立法院的決議。目前體制,只要在野黨立委席次比執政黨多出一席,就可推翻總統的覆議,因而會以立法權顛覆政府。倘若依循以前體制,當前在野黨所推窒礙難行的議案,全都會被總統提出的覆議給推翻。

不合時宜的憲政體制當然可以依修憲來變更,只是目前不可能修憲。以前的體制有兩個管道可以修憲:就是國民大會修憲及立法院修憲,國民大會代表人民執行政權,所以可直接修憲,而立法院修憲則須經過國民大會複決。前幾次修憲都是國民大會修憲,但二○○五年第七次修憲時,同時廢掉國民大會,因而將立法院推出的修憲案交給全體公民複決,就是這一關不可能過,所以不可能再修憲。原來的《中華民國憲法》雖不適用台灣,唯尚可政局穩定,但若修憲,卻會使國家因內鬥而亡。

現行體制畸形,又不能修憲,所以必須制憲,但制憲是敏感議題。其實這是一場誤會,因台獨必定要制憲,但制憲未必就是台獨。(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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