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子堯
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聲稱「中國台灣」或「中國台北」是兩岸的法律規定,意謂中華民國被中國統戰團矮化並無問題。然而,過去馬英九前總統的說法,可不認同這種稱呼,且根據《憲法》或《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都沒有任何一個條文有指「中國台灣」或「中國台北」是我們的官方稱謂。不論馬英九或蕭旭岑,都曾在總統府任職,執掌國安重任,竟連國家稱謂都混淆,實在是國之災難。
過去,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於二○○九年六月出訪中美洲,當馬與美國務卿希拉蕊會面時,他一開頭就自我介紹「I am the president of Taiwan」,如果馬英九要合乎憲法規定,馬豈不是應該自稱「中國台灣」的總統?又何必自稱「我是台灣的總統」?倘若要自稱「中國台灣」,那又和「中國香港」、「中國澳門」有何差異?難道馬英九過去八年當真自認是宛如港澳般的台灣特首不成?甚至,馬英九去年赴希臘演講時,還曾因被標註為「台北」前總統、「中華台北國民黨前主席」,而由馬辦、外交部向希臘政府抗議,如今碰到中國「大學生」如此稱謂,卻自甘矮化、唾面自乾,反差之大,令人咋舌。
此外,二○一一年也遭外界察覺到,馬政府引以為傲的世衛大會政績,其內部文件竟自稱我國為「中國台灣省」。當時馬政府高聲抗議,並稱「世界衛生組織(WHO)內部文件要求所屬機構稱呼中華民國為『中國台灣省』,是矮化我國國格」。二○一五年馬政府考慮要加入中國主導的亞投行,馬英九還多次多次主張,倘若有被矮化就不加入。前後對照,真不知,二○二四年的馬英九基金會與二○一一年的馬英九總統,是不是同一群人?是不會同一批幕僚團隊?至少可以確定的是,中國想矮化台灣的決心沒變,但有人守護國格的決心卻鬆脫了。
從制度面看,可以發現馬辦完全曲解法規。憲法增修條文,內文規範的兩岸定位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條例更說明,本法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從來沒有說台灣叫做「中國台灣」,遑論「中國台北」。馬辦遭中國大學生公然羞辱,他花費數百萬台幣,卻浪費社會資源、傷害了台灣棒球奪冠的國民心情,理當向國人致歉,而非唾面自乾之餘,還將台灣人民和國家尊嚴一起陪葬!
(作者是台大政治學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