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誰最配合政府打詐政策?

◎ 林山姆

前一陣子,國內多位財經名人、財經公司甚至證卷交易機構,本尊粉絲專頁遭停權,部分粉絲團遭不名用戶檢舉「違反社群守則」,因此停權一至兩個月。至於社群粉絲團停權大爆發,則發生在一個週末夜驚魂,遭到聲明顯示係「依據當地的法律要求」,一場社群媒體上的真偽大戰,凸顯了兩個重要議題,首要議題是,原來社群媒體有一千種方法可以阻擋這些要錢要命的假廣告,其次是許多「被害人」發現一旦遭封鎖,難以找到正確申訴入口,甚至有被封鎖者被引導至與社群媒體的解答機器人「小濤」說明自己是本尊兩小時,結果只有充滿簡體字的無效回答。

重點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之1,在去年就明定網路投資廣告必須採「實名制」,違規刊登業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當時各大社群媒體代表也信誓旦旦會配合政策,但最後依然無果,面對「社群媒體失控」的議題,各國紛紛採取法律行動,期能堵住社群媒體治理缺口,例如日本富豪前澤式,除具名控告臉書外,更串聯30名常遭冒用的被害人,進行消費者保護的集體訴訟。美國超過40位州檢察長指控社群媒體,刻意部署吸引年輕人上癮並蒐集未成年人個資,進行演算法廣告。英國更在少女Molly自殺後,控告社群媒體使用演算法蒐集未成年資料後,不當投放她有興趣的自殺訊息,最後社群媒體被迫必須負起責任。澳洲國會則在日前通過數位仲介法的補充法「The Online Safety Amendment Act 」決議要求社群媒體必須採取「合理步驟」以阻絕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我國除了再推出打詐四法,最具實質意義的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要求社群媒體必須指定法律代表進行類落地等監管措施,治安策略上更積極推出「打詐儀表板」以喚起全民參與反詐的意識。

然而,詐欺仍是全球網路社會最賺錢的黑心事業,社群媒體上假名人投資廣告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贈書詐欺」、「盜取帳號詐欺」與「交友詐欺」,贈書詐欺甚至還出現「十二強棒球奪冠贈書活動」,面對這些新冒出的手法,難道還要仰賴執法機關再推出新法才能共同治理?眼看社群媒體上滿滿詐欺訊息,網友譏笑其實最配合政策的是詐欺集團?甚至懷疑詐欺集團在暴利驅使下,已經控制了元宇宙?

(作者是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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