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藍白《憲訴法修正案》請懸崖勒馬

◎ 房彥輝

藍白在立院合作提出的「國會擴權」法案,其中大部分重要的條文,遭到憲法法庭於十月廿五日以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認定為違憲,藍營不但不知反省,竟然企圖將大法官抹上政治色彩,更進而提出《憲法訴訟法》(簡稱憲訴法)修正案,將憲法法庭作成憲法裁判時計算大法官人數的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裁判之作成門檻提高法定總額之三分之二。如此將導致憲法裁判至少須有十位以上之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十位以上之大法官同意,始能做成。

藍營針對賴總統提出的新任大法官人事案,一直杯葛,加上前開修正案將造成大法官若缺額或依法不能行使職權,而未達作成憲法裁判之門檻,憲法法庭將因大法官目前僅八人,人數不足而無法作成任何憲法裁判,且欠缺如外國立法例所採取之防止停擺機制,將造成憲法法庭完全癱瘓,許多攸關人民基本權利之案件,將無法審理以及裁判,影響甚鉅。

律師法第1條規定:「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應基於前項使命,本於自律自治之精神,誠正信實執行職務,維護社會公義及改善法律制度。」因而有一五三位律師共同發表聲明,反對本次修法,號召三百位律師以及兩千位群眾走上街頭,連馬英九前總統任內提名的黃虹霞前大法官,都站出來了!《全國律師聯合會》也與南投、新竹、苗栗、台北、台南、桃園及屏東七個地方律師公會共同聲明,反對修法。

提案立委翁曉玲是法律人出身,無視律師界反對意見,反誣指發聲的律師大多是特定政治色彩,更口出狂言,稱若長時間造成憲法法庭沒辦法運作,也是好的,如此輕率態度,讓人質疑是採取疑似報復性修法,徹底展現其「我就是比你大」的荒謬心態,讓人難以苟同。

政治鬥爭實不該建立在犧牲人民權益之上,請提案立委懸崖勒馬,撤回此惡質之修法,白營立委也可參考律師出身之同黨立委黃珊珊在法律刊物表達反對前開修法的投稿,切勿配合藍營,為虎作倀,以避免人民權利遭受無法彌補之損害。

(作者是律師、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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