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香港47人案見證中共獨裁本質

◎ 馨娜

香港政府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對二○二○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參與者展開大規模拘捕,四十七人被起訴,稱為「香港四十七人案」。法院於十一月廿日宣判,四十五人被判刑,其中戴耀廷刑期最重,達十年。

此案背景可追溯至二○一九年反送中運動後,民主派在香港議會選舉中大勝,並計劃在二○二○年立法會選舉中爭取多數。然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選舉前通過《國安法》。二○二一年,香港政府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逮捕多位民主派參選人形成此案。

透過此案,中共不容人民染指任何政治的專制獨裁顯露無遺,近期河南大學生單車夜騎開封吃灌湯包的活動,因其意涵自由而令中共恐慌進而禁止,吃灌湯包都如此,何況是香港的選舉!二○二○年眼看民主派人士即將進入立法會進行選舉,中共馬上在初選前兩週通過香港《國安法》,賜予香港政府拘捕民主派人士的名義,以打擊香港社會燃起的民主火苗,讓香港民眾陷入恐慌而放棄參與政治的意願。

民主自由的台灣人民應高度譴責並警惕在心:中共的價值觀從來就沒有人民參政這回事,一國幾制的術語,只是為了誘騙受過自由思想洗禮者的話術。在台灣,公民參政就像呼吸一樣自然,天經地義,台灣政府更鼓勵賢達人士積極參政為台灣未來打拼。反觀中共,立法羅織罪名加諸參與初選的香港民主派人士身上,還把他們判刑入獄製造寒蟬效應。天差地別的境遇,讓人慶幸身在台灣且因而更加珍惜民主,並感嘆台灣親共人士是否頭殼壞去才會喜迎共黨話術?

(作者從事國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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