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昱安
Uber Eats台灣總經理李佳穎十一月十九日在本版投書《Uber Eats承諾將進行協商,共創雙贏》。「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對文中宣稱併購Foodpanda 將為台灣帶來「更好的結果」表示強烈質疑與不滿,倘若真有「明確計劃」為何不在相關會議提出討論?
Uber Eats在台灣及國際市場的過往行為,在合併後會進一步剝奪三方權益,甚至扼殺市場公平競爭。
一、對外送員的剝削:Uber Eats長期片面調降酬勞、修改演算法與強制簽署不公平條款合約,壓榨第一線外送員的勞動條件,使外送員收入銳減,面臨更高的不穩定性。UberEats 宣稱併購後會增加外送員的收入,實際上可能是藉由短期優惠拉高訂單量,最終卻以壟斷地位強行降低報酬,所謂的併購帶來「更高收入」的承諾,是意圖粉飾壟斷行為的藉口。
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Uber Eats過去多次利用補貼與惡性價格競爭之手段,迫使本土中小型競爭者退出市場,造成外送產業市場高度集中化,如今欲藉併購進一步削弱市場競爭力,形成市場壟斷及數據壟斷之勢,讓消費者無法享有公平的價格與更多元的選擇權,直接造成數據霸權,擁有更多監控手段如:信用卡資訊、消費習慣、訂餐地點與個人資料。
三、無視商家抽成:Uber Eats長期對店家課以高額抽成,已對中小型店家造成嚴重負擔,迫使小型商家陷入困境只能將抽成轉嫁消費者。其宣稱併購後商家將為此受益,但根據其他國家市場併購後表現,最終卻是以更高抽成繼續壓榨店家等自營作業者,僅讓少數大品牌有權商量抽成比例以正常獲利,台灣中小型商家的生存空間遭進一步壓縮。
四、巨量消費糾紛:
Uber Eats每年引發近1500件消費糾紛,包括食安、延遲、退款與詐騙等問題,顯示漠視消費者需求,毫無解決誠意,併購後糾紛件數預期只會攀升,持續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費用以增營收,消費者權益更無從保障。
五、公信力破產:
Uber Eats未能真誠面對社會質疑,言詞反覆、承諾落空的情況比比皆是,過往經驗顯示,Uber Eats過往承諾往往是為獲得批准,落實程度極低,其亞太地區高階主管在與工會及政府代表會議時表示:「若要有所調整,請拿出台灣相關法律,否則絕不更改」,其外國高階經營階層曾說:「我們就是不合法(We’re just fucking illegal.)」 。
基於以上理由,以及勞方在五月二十九日提出之七大訴求未獲共識,本會強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嚴正審查並拒絕此併購案,防止壟斷市場而損害外送員、店家、消費者的利益而造成災難性的後果。我們將持續與勞團、商家代表及利害關係人攜手,捍衛台灣市場的公平,維護基層勞動者、合作店家與消費者的權益。
(作者是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