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承宗
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橫行,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破壞。行政院迅速將其改列二級毒品,並宣布宣布未來四年將編列百億元反毒,藉此彰顯政府決心。但環視社群網路,立委指出臉書社團公開販售情形猖獗,這個治安破口令人擔憂。
社群平台亂象迭生,牽涉領域經緯萬端。為了對抗社群平台詐騙訊息肆虐,詐欺防制條例於今年七月通過,對網路廣告平台等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制定相關防詐措施,課予業者防詐義務等規定,甚至配備還有類落地條款,以及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處置,亦即俗稱「封網」權力,令人耳目一新。遺憾的是,本條例乃專就社群平台上的詐欺行為而設,至於不肖份子販售如「依托咪酯」違禁物品者,若要追究社群平台監管責任,並非詐欺防制條例的處理範圍,恐怕又得另立新法對應了。
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到數位中介法草案,政府近十年來花了很多氣力在法制作業上。但相關草案命運多舛,從未送入行政院院會。至於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過去雖有立委連署提出,可惜也是議而未決告終。
我國亟待通過一部如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般的通案性的法律,廣泛、統整地對大型跨境平台上包括:虛假訊息、詐騙訊息、販售違禁物訊息等諸多干擾社會法益、甚至有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等國家法益的諸多亂象,妥善地進行治理歸管,方為正辦。
(作者是南台科大財法所特聘教授兼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