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淨純
民眾黨現任不分區八席立委將於二○二六年辭職,而排名第十五名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有機會成為台灣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各界爭議。
首先,李貞秀雖然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但依據《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擔任公職者不能有雙重國籍,其立法目的係因國籍與忠誠具有不可分離的關係,為避免執行公務時發生偏差,因此限制其擔任公職。
二○二二年,台灣就曾發生某國民黨議員的中國籍妻子,接受來自中國廣東省相關台辦機關資助介入台灣選舉,涉嫌違反《反滲透法》事件,而該名議員妻子不僅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且來台長達二十年,卻身在台灣,心向中國,足見新住民忠誠關鍵在於是否認同台灣的自由民主制度及反對中國併吞台灣,而與是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無關聯性,即便是美國如此民主開放的國家,惟基於國家安全及忠貞的理由,仍得要求擬擔任公職的當事人放棄原國籍。
其次,《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並未指涉特定對象及國籍,之前包括國民黨立委林麗蟬、民眾黨立委麥玉珍等幾位新住民立委,於就任立委時也都出具放棄雙重國籍文件,以符合法治規範。
再者,李貞秀擔任不分區立委,如未放棄中國國籍,是否認同中共所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究竟是要效忠中華民國?還是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能拒絕協助中共蒐集我方國家機密?如拒絕配合中共,是否會因擔心在中國的父母、親友遭到報復,而受到中共的要脅及控制?上述國安疑慮,民眾黨及李貞秀都應對外說清楚、講明白,以釋社會大眾之疑惑。
(作者為法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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