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確保女性生育自主權 緊急事後避孕藥轉類「正就時」

◎ 黃金舜

緊急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是在無事前避孕措施或措施失效(如保險套破裂)下,降低非自願性懷孕機率之藥品,尤在婦女遭受性侵害時有效降低非自願懷孕機率,確保婦女生育自主權,屬基本人權保障範疇。文獻記載不會導致嚴重併發症,為確保婦女對於該藥品之可近性,國際緊急避孕聯盟(ICEC)及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合作草擬之《緊急避孕藥給藥和服務指南》中,建議應確保供應,使婦女無須經醫師診察即可自主服用,我國健保署認定的十大先進醫藥國中,已有八國列為指示藥,含美國(十六歲以下須醫師處方)、英國、瑞士、加拿大、法國、比利時、瑞典及澳洲,僅德日列為處方藥,而日本亦於去年試辦於藥局販售事後藥。

我國曾於二○一六年發布「緊急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變更為指示藥品之說明」,當時曾欲循美國制度,開放十七歲以上女性可至藥局購買,並在藥事人員制導下使用,惟政策擱置至今。

據健保署資料及食藥署RU486 管制藥品使用量統計,二○一六至二○二一年每年約五萬一千餘人至六萬三千餘人透過手術及藥物進行人工流產,比對我國二○一六年「家庭與生育調查」,二○一五年廿至四十九歲婦女人工流產發生率為一.一%,換算約五萬八七○八人進行人工流產,也代表每年逾六萬人有中止懷孕的需求。

此藥須在性行為後七十二小時內服用,且越接近性行為時點效果越好,然國內婦產科診所持續減少,去年底僅剩九六五家,藥局同期則達八八八七家,藥局成為女性取得此藥的管道,大幅增加可近性,尤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至關重要。

食藥署統計,去年RU486申/報調劑量約十一萬餘顆,以單次人工流產平均使用三顆,約三萬七千餘人以口服藥墮胎,加上手術人數也同為六萬餘人,政府如何因應保障婦女權益,將緊急事後避孕藥轉類,更能把握緊急避孕機會,免於手術或口服墮胎藥之之費用及風險,符合先進醫藥國家作法,更是賴政府「健康台灣」政策之理念。

(作者為總統府國策顧問暨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