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國有國法 館長不可耍流氓

◎ 陳文卿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在未定案當然都必須以無罪推論為原則,並期待司法機關能在兼顧當事人的人權以及社會公平正義下,做出公正的審判。

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的法治國家,司法目前當然還有很多需要改革的地方,但是改革重點必須擺在制度面上,而不能針對個案。現在很多人都說司法必須獨立,不能受外力干預,更不能以政治力介入司法,應該讓法官有獨立審判的空間。然而現在很多人遇到與自己有關的案件,又常喜歡藉由外力來影響司法,冀圖得到對己方有利的判決結果,這實在是很矛盾的現象。

眼前最典型的惡例是,網紅「館長」陳之漢竟然撂話說,如果柯文哲被收押,他要號召群眾包圍地檢署。此等耍流氓威脅的對象竟然是司法機關,堪稱舉世奇聞了。

示威遊行、抗爭等群眾運動,雖然是民主國家的常態。但都是對於執政者行政措施的不滿,或立法機關制定惡法表達抗議,以群眾力量要求行政、立法機關改正,可是要拿這一套來干預司法審判卻絕對是大忌。

司法的形象圖騰中,有個大家都很熟悉的「正義女神」,是手持天秤跟寶劍,並蒙上雙眼。天秤象徵公平公正的審判;寶劍代表制裁犯罪的正義武力。至於朦上眼睛則意味著不論親疏,一視同仁。不會因為看到法庭外有很多人聲援就心生畏懼,或跟兩造一方有親疏關係而做出偏頗的裁判。大家期待法官的判決是依證據、依法律做出的理智判斷,而不是受到關說、脅迫下的結果。我們期待台灣的司法正義女神可以手持正義之劍,除惡懲奸以保護良民,因此館長耍流氓的行徑可以休矣!

(作者是環保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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