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雨鑫
四年一度的奧運是全球最盛大的運動賽事,本次巴黎奧運我獲二金、五銅的成績尚稱理想,國手好表現不僅帶給國人鼓舞,更讓全世界看見台灣。
國際競技本就是國家認同的象徵,其中,羽球男雙「麟洋配」,擊敗中國對手,創下史上首次金牌二連霸,舉國歡騰!正是台灣人的驕傲!拳擊女將林郁婷頂住性別爭議勇奪金牌,讓台灣韌性揚威國際!真是台灣之光。
羽球男雙「麟洋配」,擊敗中國對手,創下史上首次金牌二連霸,舉國歡騰!(資料照)
此外,舉重國手郭婞淳已連三屆獲奧運獎牌,本屆明知確保銅牌,卻毅然放棄穩「銀」機會,直接挑戰金牌。雖功敗垂成,但她奮戰不懈的精神,贏得國人共鳴與感動。
雖然羽球球后戴資穎、桌球選手莊智淵、林昀儒,及上屆柔道銀牌楊勇緯,跆拳羅嘉翎等人在本屆未能獲得獎牌,但他們的努力仍然值得支持與鼓勵。
國人關注奪牌國手之餘,也應對參賽國手們給予關心與鼓勵,延續他們的運動生命,繼續為國爭光。一位傑出運動員的培養是極其艱辛的,能夠獲得奧運參賽資格更是百萬中選一。
所謂「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這些國手們可能從小學開始,經過一、二十年的艱苦訓練,才能站上奧運舞台。國家全力提供培訓、參賽、輔導、精神及物質支持,這部分無庸置疑。而近年來更有運彩發展基金的挹注,使得選手的培養和退休後安排比以往更加完善,才有今日的成果。
根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獎辦法》,奧運金牌得主可獲二千萬元獎金,銀牌得主七百萬元,銅牌得主五百萬元。第四至第八名的選手,也會頒發獎金。另外,依據教練、專業人員及選手費用支給要點,在培訓及參賽期間的費用支出,也都按照辦法妥善照顧。
然而,我還是要進一步呼籲,所有奧運國手的參賽並非由國家決定,而是必須達到奧運參賽標準與門檻,才能代表國家參賽。例如上屆奧運銀牌得主李智凱,本屆因未能取得資格,致未能參賽,希望智凱未來能再接再厲繼續努力。
我在三個月前的文章中,除了建議提升體育署的位階外,也提出對於參加奧運的所有國手應該適度給予獎勵金或更好的獎勵方式,並建議責成體育署研議可行方案,向上呈報實施。
當前台灣的體育運動環境較以往有了顯著進步,無論在硬體建置還是軟實力,都大幅提升。我們更應關注這些國手們,即使他們未能奪得獎牌,但在賽場上奮鬥不懈的精神讓人動容,都是台灣人的驕傲。
最後敦請政府,除關心我國的頂尖國手外,也應該給予所有參加奧運的國手們更多關懷、鼓勵與支持。
(作者為前行政院體委會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