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藍委魔爪伸向廣電修法

◎ 黃聖恩

新一屆國會第一會期在爭議和衝突中落幕,如此激烈辯論和交鋒本是權力分立的民主國家所非罕見,互動也體現台灣成熟民主機制的成果,但本該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競爭的國會擂台,不但已被藍白兩黨用多數暴力架空行政權,最近居然有「要和大法官辯論」的荒謬主張,就連扮演對政府有監督功能的第四權,也逐漸被他們的魔爪給吞噬。

除了極具爭議的NCC組織法外,翁曉玲等國民黨立委提出的《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要放寬電視台執照年限、放寬評鑑標準及增加通過機會外,更要求NCC公開專家咨詢會議的專家名單,同時讓已被廢照的電視台原地復活的「中天條款」也出現在草案內。

翁曉玲的「中天條款」藏在非常不起眼之處,首先草案將電視台的廢照條件變得更嚴格,同時要求NCC為了審查執照而邀請專家學者組成的「諮詢會議」必須公開參與者及會議細節。如此制度設計,無疑讓電視台執照申請變得更加政治化。

一旦公開細節和名單,依台灣政黨水準,必有政黨出於本身政治利益而瘋狂攻擊自己人格,請問有哪位學者敢在諮詢會議說實話?

更可怕的是,這些規定都只是前菜,草案規定在新法修正以前,凡被廢止或駁回換照的電視台,若提起行政訴訟而尚在法院審理者,一律先准予原地復活、繼續營運。而目前全台灣唯一符合這個條件的電視台可謂只有中天電視台一家,如此不迴避的規定,無疑是為了個案而立法,更是踐踏行政機關在特定事項擁有的「判斷餘地」,同時也破壞了行政處分應有完整執行力的行政法基本概念。試問,是什麼誘惑和壓力,讓一位過去為人所敬重的公法學者淪落至此?

藍白取得國會多數後,不但利用憲法賦予的權力實現對權貴的包庇護航,同時通過各種毀憲亂政的法案,試圖癱瘓和奪取行政、司法權,如此行為不會讓國家進步,也不可能得到民意支持。

(作者是學生、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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