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志誠
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倡議台灣能源黃金比例:三成綠能、三成核能、四成火力發電。因童身兼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其倡議加上藍白力推「核能電廠延役修法」,致使「非核家園」理念在臨門前被反踹一腳且得進入延長賽的嚴峻考驗。
童的「核能發電三成」遠景如何實現?且讓數字說話。台灣核能發電占年度發電量的比例,曾於民國七十四年達到最高峰五一.七一%,後因反核意識抬頭,除既有三座核能電廠的六部機組(總裝置容量五一四四MW)外,迄今沒有新增的核能發電機組加入商轉。但因國內用電需求日增,在各類型的公民營電廠紛紛加入發電行列之下,非核發電機組容量從民國七十一年的八六三○MW增至一一二年底的六二一四三MW,且發電能源也走向多元化,導致核能發電機組容量的占比從民國七十一年的二七.三十一%,下降至一一二年的二.九七%,核能發電占比到去年底是六.三一%。
若要讓核能發電占比提高至三十%,則以一一二年底非核能發電機組容量(六二一四三MW)為基礎,除讓三座核電廠無損回歸(五一四四MW)外,新增核能發電機組容量必須滿足:(新增核能發電機組容量+五一四四MW)÷(六二一四三MW+五一四四MW+新增核能發電機組容量)=三十%。也就是說,要能實現童先生核能發電三成的願景,需要新增的核能發電機組裝置容量二一四八八MW。它是什麼概念?核四廠兩部機組的裝置容量是二七○MW,二一四八八MW等於「需要至少八座核四廠」。核三廠兩部發電機組的裝置容量是一九○二MW,二一四八八MW等於「需要至少十一座核三廠」。
童於今年六月二十日的簡報《談電力的能源配置與產業發展》第六十三~六十四頁提到「只在原核一~核四廠址內,每一廠置放四個機組。」童以核三廠為例,認為核三廠的面積(三.三平方公里),目前僅安置二座九五一MW機組,論土地空間可再安置四座OL-like的一六○○MW機組。但核一~核四各安置四座OL-like的一六○○MW機組,合計也只是二一四八八MW的三成,況且地方政府和居民會如何反應?
童主張使用的OL-like機組,就是歐洲壓水反應爐(EPR)。在去年二月美國智庫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公布的報告《European Pressurized Reactors (EPRs): Next-generation design suffers from old problems》顯示,這由法國電力公司EDF設計的五座歐洲壓水反應爐似乎問題重重。
(作者是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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