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台灣社會應阻擋藍白違憲亂政

今年大選後,藍白因總統敗選未能取得執政權,乃透過修法擴權,企圖將立法院變成實質的「國會優位」,總統與其它四院都必須聽命於立法院的決議。而在國會中,藍營雖然只多綠營一席,但加上兩席政治盟友,以及八席無條件投靠的白營,已實質掌控立法院,讓綠營即便有理也說不通,提案幾乎都被退回程序委員會,而藍白合推的法案則直接通關,連討論都不必。上週五綠營提案又是遭到藍白聯手封殺,而藍營提高罷免連署資格的爭議法案則逕付二讀,就是當前國會畸形結構的最佳寫照。

藍白要將立法院變身為大法官在憲法法庭所質疑的「國會優位」,並且迴避外界的批判,就是打著「國會改革」之名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新增立院多種權力,包括︰邀請總統國會報告,並應依序即時回答;藐視國會罪,規範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違者處以台幣兩萬至二十萬元罰鍰,官員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此外,影響重大者為立法院得以成立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相關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這幾項權力等於「黃袍加身」,讓立委變成太上皇,本來屬於平等位階的其它四院,因此形成立院獨尊的「上對下」的關係。而總統的職位則被「行政院長化」,立委可透過國情報告後的依序即時回答,達到直接監督總統的效果。尤有甚者,立委擁有調查權,調查的對象包括從官員到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相關人員,等於全民都在其調查權力行使的範圍。如此違憲亂政的作為,如果行政院不提出覆議案,無異失職與自我矮化;而覆議不成,相關的憲政機關與總統分別提出釋憲案,更是不得不然的舉措。此因藍白仗恃國會多數而恣意妄為,唯有大法官能扮演憲政的保護神,捍衛台灣的民主。

立法院的職權明載於憲法之中,為了「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這些對於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應有分際之闡釋,是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的內涵。總之,不論任何弊案,都有主司調查的機關,立委不是法官也沒有司法專業,如果輕率進行調查,不是查不出所以然,就是因為政治立場、意識形態的偏見,反而製造出許多冤案。

事實上,藍白號稱要「打貪腐」,因此,必須進行「國會改革」,取得調查權,才能伸張正義;實際上,看看藍白已經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以及一再喧鬧的疫苗、雞蛋、光電等議題,未來也勢必會陸續成立調查小組。這些議題是藍白炒作多年,也都有人向檢調檢舉,卻都未查出相關證據,但在藍白的同溫層卻已形成僵固印象,成為藍白認知戰與選戰的宣傳利器。過去,藍白對這些假弊案只是罵罵而已,藉以博取聲量,如今卻企圖假戲真作,竟然修法擴權,讓立法院擁有天羅地網般的調查權,那將會是一場政治災難。

此外,爭議重點之一是「反質詢」的定義。從立法過程對此沒有討論,到藍委吳宗憲無法回答外籍記者何謂「反質詢」,再到憲法法庭上,大法官質疑黃國昌「以問答問」,在在反映那些力推國會擴權的藍白立委皆無法清楚說明反質詢的定義。其實,反質詢之所以無法清楚定義,乃是制定此一罪名的起因,係因綠營官員備詢時,並未對提出質詢的藍白委員恭恭敬敬、唯唯諾諾,有時甚至會對立委的無理取鬧,予以強力回擊,所以他們意圖修訂莫須有的反質詢罪名,以迫使官員答詢時,必須乖乖聽話,不得忤逆,若膽敢不從,就施以嚴懲。換言之,反質詢是一種政治正確,以之要求官員表達順從態度,本質上是立委對面子與尊嚴受到挑戰的情緒反應,這些情緒性的感受,根本無法用嚴謹的法律文字予以清楚定義。因此,立委吳宗憲才會將蘇貞昌的「你在叫什麼叫」,當成反質詢的案例。這不就是意味,藍白訂定反質詢,只是要教訓不聽話的官員,是涉及情緒,與政策無關。所以,反質詢的定義,可能要等到藍白立委拿幾個不恭敬的官員祭旗,才會讓民眾看透其之荒誕不經。

藍白宣稱雙方合作的重要目標,是推動民生法案,但至目前為止,幾乎都在強推政治性法案。可怕的是,少數服務多數,固然是民主核心精神,但多數亦應尊重少數,才能維繫民主之運作,不致造成分裂、對立,毀掉吾人珍視的價值。當前藍白合流推動國會擴權之粗暴、蠻橫,令人觸目驚心。綠營的絕大多數提案,慘遭藍白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封殺,藍或白的提案,則是雙方相互掩護,在在成功闖關,而法案出爐,往往嚴重衝擊台灣社會好不容易建構起來的民主機制。因而,阻擋藍白的毀憲亂政,已是台灣公民社會最重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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