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阿共標準 侯柯也在搞「台獨」

◎ 黃惟冰

中共日前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其中列舉數項「台獨」定義,並強調違法者最重可處死刑。然而,若拿中共的「台獨」定義檢視侯友宜與柯文哲在競選總統期間的政見,侯、柯兩人也將成為中共口中分裂國家的頑固分子。

舉例,侯友誼的外交政見重點,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積極參與「印太經濟架構(IPEF)」,並將外交重點區域從新南向擴展到印太,還要成立行政院印太願景辦公室與國家級印太區域研究智庫。

試問,以上種種,難道不是中共所謂「透過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對外進行官方往來」?難不成台灣加入CPTPP或IPEF是民間往來?

此外,柯文哲也曾主張,應建立美日台三邊的安全對話平台,與印太地區鄰國及歐洲國家,也必須建立更緊密的安全合作關係。

同理,這不也恰恰落入中共「對外進行軍事聯繫」的定義?

更別提馬政府時期總是掛在嘴邊的「一中各表」,完全可以跟中共「台獨」定義中的「圖謀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個中國』」劃上等號。

總結而言,中共的「台獨」定義包羅萬象,就連侯柯都可能被冠上潛在的分裂國家罪名,中共鴨霸的做法,是不會獲得台灣人民的認同。

(作者為公共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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