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被罷凌的公債法 被揮霍的納稅錢

◎ 羅承宗

公共債務法(以下簡稱公債法)第五條,是個相當冗長的法條,內容詳盡規範中央與地方政府舉債限制,藉此防止政府舉債揮霍,敗壞國家財政。

觀乎最近國會為數眾多的爭議法案,「…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等文字,分別一字不差地鑲崁於「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五條、「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六條與「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七條裡。換言之,此三個草案最大特色,就是企圖透過「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法理,排除公債法舉債限制。

所謂「舉債建設」的騙術與弊端,學者Alex Kerr在其鉅作《犬與鬼:現代日本的墮落》書裡,談到了浪費的建設投資對日本造成的巨額財政赤字。至於針對台灣本土的觀察,往昔資深記者張啟楷所著《國庫潰堤》、《搶救國庫》與《搶救你的納稅錢》等三部曲裡,有關於揮霍建設、舉債赤字等情況,也有深刻的觀察與批判,這些是頗值推薦的財政科普好書。閱畢後,相信讀者對於前述三個交通建設草案的離譜荒唐,會有更深層的體悟。

沒有慎重思量的大建設,不會為地方帶來任何繁榮,只會留下財政與環境上的大破壞。當今日大肆揮霍舉債,明日不但要支付本金,更要償還利息,為下世代台灣子孫留下財政重擔。倘若「重視財政紀律,不希望債留子孫」等語不是政治上的芭樂空話,那麼誠摯地期盼張啟楷委員能夠稟持專業,勇於擔當財政紀律的馬奇諾防線、捍衛納稅錢的現世護法。政治不難,找回財政良心而已。

(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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