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賴家礦宅公益信託的意義

◎ 李宏仁

藍白陣營、媒體及所謂名嘴最近一個多月持續攻擊賴清德副總統在新北市萬里的老家為違建,冷嘲熱諷地要求賴清德主動拆除。縱使新北市政府已以正式公文表示,賴清德老家為「既存違建」只需拍照存證,不須拆除,然而,新北市這紙公文,仍止不住藍白陣營的揶揄嘲諷。

在一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針對二○二四年總統大選舉辦的首場電視政見發表會上,賴清德公開宣示,他會把萬里老家「公益信託」,並且無償、無限期捐助提供給公益團體使用,回饋作為「礦工生活文史工作空間」,或作為社區鄰里公益使用。

所謂公益信託,係指為創造公共利益而成立的信託,舉凡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信託(信託法第六十九~八十五條)。公益信託有別於私人財產信託,其所有權與管理權已移轉於信託單位或機關。

早年礦區環境多數不適居住,但為了有足夠人力,礦主就在礦區外搭建工寮以利礦工休憩,其後讓礦工舉家安身,時日久了,這些礦區工寮自然形成礦村。但在礦業計畫被中央政府廢止後,土地及上面的設施物卻因法規的疏漏,無法可供依循申請建照。相對於多數眷村,政府加以改建為國宅,生活品質大為改善,產權更有保障。

賴清德副總統宣示將其老家公益信託,不僅對其政敵的攻擊作一止血,最重要的意義,更是希望不要牽連全台其他數萬個無辜礦宅。期望賴清德未來能致力於「礦區工寮法制化」,讓此一歷史遺留問題獲得合情合理合法的解決。

(作者是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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