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學生成績不及格,「霸凌」學校及教師

◎ 陳埜

根據教育部的統計,二○二二年疑似霸凌通報個案件數多達一九四二件,但成案的比例卻只有百分之十一,而自二○二○年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將師對生霸凌樣態納入後,師對生霸凌之申告案件數約占總數四分之一,但成案率卻不到百分之八。

事實上,自二○二○年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施行後,大專校院的霸凌通報便層出不窮,其中又以師對生霸凌為最多。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施行前,筆者曾在大學教授全民國防教育(必修,畢業門檻),期末時將一名上課次數不到三分之一的延畢生評定為不及格,不久後便接獲關切電話,但我仔細核算該學生的出席率、期中報告及期末考試後,確認成績還是不及格,成績送出後,整個暑假不斷接到家長及長官的電話。

退伍後擔任生輔人員,少部分學生因為個人因素乃至上課缺課,雖然期中導師電話聯繫關心、學校輔導會議關懷,但學生仍然無動於衷,依舊持續缺課、期末考缺考,最後成績被評定為不及格而影響其畢業資格,學生及家長接到成績單後無法接受,便以「師對生霸凌」為由向學校檢舉,要求學生處理,甚至還請民意代表介入,學校迫不得已只能先行受理,再商請外聘委員調查,最終結果不成案,並移至「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但二個月的霸凌案處理流程,不但耗費學校預算,也讓被檢舉的教師身心俱疲,可能影響到其日後的教學品質。

隨著校園霸凌議題愈趨受到輿論的重視,但部分學生及家長卻以此為由「霸凌」學校及教師,期待所有的大學校院教師不因《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而受到影響,持續且堅定自身專業信念,在教學領域公平公正地給予學生成績,另外也期盼所有的學生不要因為成績不及格便指控教師霸凌,先捫心自問有無做好學生本分,別讓被指控的教師因此而灰心喪志,對教育失去信心。

(作者為大學生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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