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參選總統應提出新能源政策

◎ 陳詠仁

藍白兩黨的總統參選人近日相繼提出能源政策,遺憾的是,儘管近年國際多次強調分散式能源、再生能源發展和彈性調度的重要性,但兩位候選人的能源政策仍糾結於延役,或啟用舊時代的核能電廠,彷彿四十年前政府大量開發集中式大電廠的過時思維。

一九八○年代,當時政府大量啟用核電廠以滿足急遽成長的電力需求。這種以需求定供給、開發集中式大電廠的作法,仍使台灣多次陷入區域性限電的窘境,尤其一九九一年和一九九四年,分別出現十四次、十六次的限電、備用容量率也常低於十%,電力不穩定影響經濟發展和外商來臺投資的意願。不得已,經濟部才在一九九五年到一九九九年之間開放三波民間建置獨立發電廠(IPP),承擔全台一年用電量的十九%,減輕政府供電負擔,同時證明鼓勵民間投資發電才是最佳解方。

四十年過去,現今台灣經濟成長所衍生的電力需求早已因為企業RE100和淨零排放目標而轉型為「綠電需求」,台灣並非電力不夠,綠電不夠才是最大難題,全球半導體龍頭台積電也曾考慮自建再生能源發電廠,但董事長劉德音一句「太複雜了」,道出民間企業投資再生能源自發自用的「關卡重重」。面對台灣綠電發展困境,下一屆政府有義務思考如何制定政策,以鼓勵企業直接投資綠能發電,讓需要綠電的企業可以同時擔任綠電開發和消費的腳色,分擔臺灣綠電發展的責任。

近年來,台灣政府的再生能源連年未達標,執政黨的再生能源政策,敗在過度倚賴台電獨佔電力市場的思維。美國政府為鼓勵更多企業投入綠電自發自用,就提出聯邦光電稅抵免措施,就算不是電力公司,企業只要建置太陽光電設施自行生產綠電、或投資光電案場,投資金額或發電量可等比例獲得稅收抵免額度,減少企業納稅額。

這做法值得執政黨和總統參選人參考,要為台灣企業提供更多的經濟誘因,鼓勵投資綠電生產。綠色和平期許總統候選人能提出創新且具有領導力的新能源政策,也呼籲執政黨候選人儘快提出政策,透過政策補助、獎勵或媒合,協助企業由綠電消費者轉型為產銷者,投入綠電「自發自用」行列才能促進政府、企業和社會攜手合作引領台灣克服再生能源發展所面臨的障礙,共同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

(作者是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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