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人走車不走 車走人不走

◎ 余宗龍

台灣交通安全持續惡化,去年十二月被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評為「行人地獄」,丟臉丟到國外。昨天(十四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不禮讓行人之罰鍰金額上限從三千六百元大幅提高至六千元。筆者認為,若能搭配路口「人走、車不走」、「車走、人不走」的設計,更能有效解決問題。

台灣「行人地獄」主要癥結在於穿越馬路的危險性太高。有些國家的旅台指南直接點出機車亂竄是主因。因此需要優先解決的,應該是降低路口行人與車輛間的衝突,這樣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才有可能下降。

我們若出國行走在國際各大都會,常看到每當十字路口的行人號誌亮綠燈時,四方路口行車號誌皆同時轉為紅燈,車輛全部停下來,「人走、車不走」,行人不只可以安全且無懼通過,也可走對角線穿越路口,不必兩段式甚至三段式等候。而當東西向、南北向交通號誌依序轉為綠燈時,行人號誌則持續紅燈,「車走、人不走」,改變駕駛搶先的習慣,解決開車時A柱的視線死角,防範道路設計不良的潛在風險,也不必停在路口對那些走得慢的人心裡嘀咕著「到底要禮讓到何時」。

只要把交通號誌改一下,將「人走、車不走」、「車走、人不走」普及到全國,將可大幅降低路口事故,再搭配剛通過的重罰措施,相信台灣很快就會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

(作者為中興大學教授兼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所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