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高虹安案證人遭恐嚇 檢方應先查明

◎ 黃帝穎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檢署已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分案偵查,但卻傳出證人遭恐嚇、封口,嚴重影響偵查程序及司法公信,北檢應先查明。

民眾黨前新竹黨部執行長林冠年在北機組檢舉高虹安案時表示「已有超過五名吹哨者,他們壓力都很大,還聽到黑白兩道都在找他們,希望檢調趕快約談他們」;網紅四叉貓也說,有收到前助理給的錄音檔,高虹安辦公室的高階主管威脅恐嚇下封口令。

貪污案的證人串證、滅證,是非常嚴重的問題,過去案例均以「羈押」等強制處分,避免證人受到干擾,例如:詐領助理費的澎湖縣議員成萬貫,法院即裁定「羈押」以防免干預證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一○九年度抗字第一五三號「被告對前開證人具有相當程度之影響力,有操縱之可能,且由卷附LINE對話紀錄觀之,亦可認被告有掩飾案情之動機⋯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法院裁定羈押詐領助理費的成議員,最終重判十年六個月。

高虹安助理費案的恐嚇證人情節,有比上開判決的LINE對話紀錄,更直接的錄音檔為證,為確保偵查程序公正及司法公信,北檢應優先保護證人。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勞權女神」講話不一樣了

◎ 陳建志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深陷助理費爭議,對此,民眾黨桃園市長候選人賴香伶日前表示,助理若覺得不公或委屈,申訴管道和平台都建置非常完善,但在網路上帶風向或是透露給特定媒體,對正規的管道反倒棄之不用,不是很好的做法。

高虹安爭議爆發之初,外界就關注號稱「勞權女神」、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賴香伶,何時表達聲援。不料,拖延多日的起手式,卻如「資方女神」,喊話要使用正規管道。似乎忘記勞工與資方地位不對等,若正規管道有用,過去的賴香伶,還需要體制外護勞權、挑戰資方?

賴香伶勞動局長任內,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為抓辦公室內鬼,動用前檢察官測謊市府同仁,該同仁主動離職。當時就不見時任勞動局長賴香伶說話,同樣經媒體報導後,議會強力監督下,市府才改口稱:未來不會再測謊市府同仁。若非媒體報導、議員質詢,以後測謊可能列為市府任用人員的標配;尤其當動手、下令的是柯市長、柯主席,民眾黨眾人該如何申訴?

今年四月,柯文哲在會議中飆罵賴香伶辦公室主任林恕暉說「誰家的狗,自己回去管好」,賴當下也只是飆淚。有趣的是,柯文哲回應,是賴香伶突然貼臉書,還傳出黨內高層暗酸她「竟要主席道歉」。貼文一出,經媒體披露,柯文哲才被迫道歉。請問賴香伶,妳為何不透過申訴管道申訴,對正規的管道棄之不用?

還記得,柯文哲事後道歉毫無誠意稱,爆料文化要改進,要沙盤推演「賴香伶要怎麼講,主席要怎麼回應」,更狡辯,這是作為小黨、人手不夠的窘境,不然就事先討招。如今賴香伶說法與柯文哲如出一轍,難免諷刺。

自詡勞工立委的賴香伶,顯然忘記勞工申訴、投訴的權力不對等,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困難。如果貴為立委的她都要倚靠媒體伸冤,何況年輕辦公室助理要申訴立委大老闆。難道賴香玲已經學到柯文哲缺乏同理心的精髓?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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