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還給西拉雅族人一個公道

憲法法庭上週五宣告,現行《原住民身分法》有違憲法身分認同權與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等意旨,須在三年內修法或另定特別法。這一違憲宣告,雖未直接解決西拉雅族人的原住民身分和權利問題,仍是這一族群爭取正名及官方認定的一大進展。

西拉雅族人為回復原住民身分,已持續奔走二十多年。按現行法規,原住民分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未包納平埔族等其他南島語系民族;憲法法庭認定,此一規範不足,相關機關應限期修法或立法改正,讓具文化特徵、族群認同、客觀歷史紀錄可稽等三要件者,申請核定其民族別,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從而,日本時代戶口調查簿被註記為「熟」或「平」的西拉雅族人及其後代,或其他平埔族群,將可申請適用。

屬南島語族的原住民族是各族群中最早的台灣住民,儘管如今人口相對少數,在台灣及人類歷史佔有重要地位;國際學界普遍認定,南島語族五、六千年前從台灣向太平洋島嶼擴散,南島語言文化主要在台灣形成,台灣是南島語族的發源地或至少是祖居地。西拉雅人在台灣的歷史溯源尤具關鍵性,十六世紀東來的荷蘭人、西班牙人,以「福爾摩沙人」(Formosan)稱呼在台灣嘉南平原的西拉雅人。在二十世紀中葉之前,西方社會長期以「福爾摩沙」稱呼台灣,「福爾摩沙人」後來擴為台灣全體住民的通稱。同樣地,十七世紀中國明代陳第《東番記》提到「大員」,荷蘭人也以「大員」(Tayouan)稱台南安平,當地原是西拉雅人的生養馳騁場域,有「台窩灣」部落;滿清時代以「台灣」為全島的地名,即由此而來。

後來被歸類為平埔族的西拉雅人在原住民族地位特出,於漢人社會文化形成以前,西拉雅族是台灣人口最多、分布最廣的族群之一,並在荷蘭時代留下可觀的文化印記。荷蘭首任駐台灣牧師干治士(Georgius Candidius)在《福爾摩沙略記》,寫下對「福爾摩沙人」的觀感,以「友善、忠實、善良、好客、理解力和記憶力也不錯」描繪,同時期的德國旅者,記錄並留下「福爾摩沙人」的生活圖繪。更重要的,荷蘭人以羅馬拼音文字發展了西拉雅語「新港文書」,《聖經》、〈十誡〉等基督教經典都有其版本,且沿用了一百五十年,與後至的漢人土地租借、買賣、金錢借貸訂契約也以「新港文」補充並列,直到十九世紀才被漢文化侵滅。

台灣移民史上,後來者常居優勢,西洋傳教士十九世紀前來,看到原住民遭受不公平對待相當關切。馬偕(George Mackay)在回憶錄《福爾摩沙紀事》指出,漢人輕視原住民,透過以物易物、欺騙,奪其財產土地;最早被征服的平埔族,尤常受漢人擺布,族群被壓迫。另一位來自蘇格蘭的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牧師雖稱讚漢人是「精明刻苦又孜孜不倦的民族」,也看不慣漢人對原住民的壓榨和詭計。

對原住民的稱呼,反映同樣心態。原住民自稱,除了採居住地之外,常以「人」自稱,達悟、邵、泰雅、賽德克…在各自族語都是「人」的意思,西拉雅一般認為也是同義。但在荷蘭人的「福爾摩沙人」之外,先後來到這塊土地的漢人、鄭氏王朝、大清官方、日本當局,都以番、蕃、高山族、平埔族等外來者帶有貶抑的意味相稱;有時還進一步以生番、熟番、化番區別。其中,平埔族在滿清時代被稱「熟番」,日本時代列為「平埔族」,歷經通婚、賜姓、改名等手法,漢化最早最深,人口在日治末期約六萬,戰後官方統計併入台灣省籍漢人計列,遂在族群分類中消失。

台灣民主化之後,原住民族運動興起,一九九四年李登輝總統正式稱呼「台灣原住民族」,後來並把「四大族群」入憲,原住民爭取正名和還權的倡議有了具體進展。其後經過多年爭取和奮鬥,西拉雅族如今是台南市定原住民族,有平埔族人口的花蓮縣富里鄉也官方認定,交通部轄下有「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台南市出現以平埔語命名的吉貝耍國小,在在顯示西拉雅族人的努力有所突破。

這次憲法法庭的宣告,有利西拉雅族以平埔族背景被中央政府正式認定為原住民族,加入現有官方認定的十六個原住民族群之列,今後同樣重要的是走出歷史陰霾,展開文化復振運動,進而傳承深具歷史意義的西拉雅族文化,包括阿立祖信仰、夜祭、公廨祀壺、牽曲等特色信仰,都是要事。

民主台灣多元族群,基於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恢復原住民應有定位,並加以扶植、保障,為所當為,有利成就族群文化並茂與和諧的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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