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清查全南市警電腦上網紀錄?

◎ 路永平

日前台南市警局某分局交通隊員警,遭人以手機相機錄影貼上網,指該員警於上班時間在辦公室用公務電腦看動漫影片。事發後,警分局在不到二十四小時內,迅即對該員警處以「記過調職」的嚴厲處分,警分局長官並立即發布新聞、接受媒體採訪,義正詞嚴地大談整頓警紀與形象觀感問題……

筆者認為,該員警的行為雖不妥適,然並未違法亂紀或嚴重影響公眾利益,致生危害,口頭告誡或申誡等級處分,已足懲戒,警局高層不應無限上綱,在明顯失去衡平原則下,處以「記過調職」如此嚴厲的處分。

若該員警另有劣跡,素行不良,警局也應清楚交代,以昭公允,否則如此小題大作,不免讓人有警局虐下以逞,欲藉此案搏取警局官長嚴明公正形象的意圖。

否則,請問台南市警局,是否要清查全市警局數百部公務電腦的上網瀏覽紀錄,追查所有上班時間不當上網的官警,不分階級,全部移送人事評議單位「記過調職」,來證明此一處分的公平合理性?

紀律部隊的風紀維持,不該以「嚴懲媚俗」作為唯一手段,而應有明確的準則與節度,更不應藉題發揮搏取媒體聲量。台南兩位年輕員警因為執勤遇害犧牲時日才不遠,難道台南市警局覺得這般處理如此案件,是鼓舞基層員警士氣的最佳典範?還請再權衡斟酌!

(作者為文化媒體工作者,嘉義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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