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善意的錯誤? 談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 周志展

台北市將從十二月起,實施禁用一次性塑膠杯,但不禁用紙杯政策,感覺很環保,但實際上真是如此?

一般手搖飲所使用的塑膠杯為聚丙烯(PP)所製成,寶特瓶則為聚對苯二甲酸(PET),台灣的寶特瓶回收率高達九十五%,雖然比起近年暴增的回收 PET 市場需求,回收 PP 的需求增幅相對和緩,但 PP 與 PET 同樣是回收率最高、最容易回收循環使用的塑膠種類。

因此就回收性來講,PP 杯與PET相近,都優於紙杯,差別在於回收 PP 會經過造粒成為二次原料,而PET多直接抽絲製成紡織品。其中的PET材質可直接運往下游的再生工廠或紡織廠,進行抽絲及紡織等再生製品的生產;其餘的材質如PVC、PE、PP、PS等,還需先送到造粒廠,經造粒後製成二次塑膠原料,然後這些再生原料經射出成型或壓模等過程後,就可製成各式塑膠產品。

我國98年各種廢塑膠容器回收再利用率:PET為83.7%、PP/PE為90.4%、PVC為92.5%、未發泡PS為92.4%、發泡PS為76.4%。因為資源有效再利用,也減少原料的使用,符合「節能減碳」之環保目標。

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品質環境安全部許祥瑞經理表示,PET、PE、PP這三類塑膠容器的回收占九成,這三種材質在回收處理的第一線回收場就會做分類,粉碎後還可以透過比重分選挑出漏網之魚,因為PET比水重,而PE、PP比水輕,透過清洗浮選的過程,就能夠把PET分開,但是PE、PP就難以透過這個方式分選,需要在前期以人工或近紅外線機器進行分類。因此要回收 PP 可說是駕輕就熟。

而和許多人認知不同的,飲料紙杯(以及紙餐盒等紙容器)並非單純紙製品,而是由紙與聚乙烯(PE)塑膠淋膜所構成的複合材質,這類複合材質往往造成回收的困擾:紙容器回收需要在水中破碎後透過密度分別篩出浮在水上的PE碎片與水中的紙漿,回收的成本比PET高。且分離的PE理論上雖可回收,但由於品質與成本考量,這些PE都直接進到焚化爐,能夠回收的只有其中的紙漿,加上紙漿在清洗過程中被雜質污染的程度高於疏水的PET。由於回收成本高、價格低,紙容器的回收率遠低於PET容器,前幾年的調查中發現大量的黑數,估計有七成紙容器直接進入焚化爐。

台北市將從12月起,實施禁用一次性塑膠杯,但不禁用紙杯政策。(本報資料照)

紙杯的其他問題還包括,被誤為可生物分解,讓這類含塑的紙容器很有可能被更隨意棄置,在環境中釋放塑膠微粒,而這還未將紙容器需求增加造成的砍伐樹木與製造紙漿的能耗與環境問題,納入考量。

同樣的情形,也見於聚乳酸(PLA)的食品容器,號稱「可生物分解」的PLA,除了需要特定分解條件外,分解產生的甲烷還是強效溫室氣體,而最糟糕的是,由於密度與其他塑膠相近,在分選時無法用比重法排除,反而會破壞其他回收塑膠的品質。

在深耕循環經濟終於開花結果之際,為了「感覺」環保而捨棄高回收率,有成熟回收體系與去化管道的PET、PP,變相獎勵使用低回收率的紙容器,難道是真環保?

減塑是一個重要的環境議題,但草率禁用塑膠杯並無法解決問題,甚至會製造更多問題。我們必須跳脫這種膝反射式的環保政策,才有可能落實環保,相較之下,禁用聚氯乙烯信用卡、限制複合材質容器使用,都會更有意義。

(作者為生技研究員、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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