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加拿大人與台灣政府談SSA

◎ 史康迪(Curtis Smith)

加拿大政府似乎認為居住在台灣的加拿大人無權享受與其他60個國家的加拿大人相同的福利。在台灣的60,000名加拿大人中,那些即將退休的人發現加拿大尚未與台灣簽署社會保障協議(SSA)

居住在有簽署社會保障協議國家的加拿大人,通常有資格獲得老人年金(OAS)。60歲或以上的加拿大人每月的老人年金(OAS)可達到新台幣26,000元,提供安全網並提高生活品質。

要獲得老人年金的資格,在加拿大境內的人需要在18歲以後於加拿大合法居住10年;若居住在加拿大境外,則需在18歲以後在加拿大合法居住20年。

在大多數有簽署社會保障協議(SSA)的合作夥伴國家中,在加拿大居住時間少於20年者,可以將當地居住權視為「加拿大時間」,以滿足20年的要求並有資格獲得老人年金(OAS)。

舉例來說,一個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了11年的菲律賓人返回菲律賓——一個社會保障協議(SSA)夥伴國家——可以將居住在菲律賓的9年納入計算,來滿足20年的「加拿大時間」要求。

然而,居住在台灣的加拿大人無法使用此選項。如果一個加拿大人18歲後在加拿大居住了19年後移民到台灣,他們就無法獲得老人年金(OAS)的資格。

如果台灣和加拿大簽署了社會保障協議(SSA),從台灣移民到加拿大的退休人員也有資格獲得老人年金(OAS),因為他們可以將在台灣的居住計入10年的「加拿大時間」要求。

若詢問渥太華政府——就如我自2008年以來一直在做的那樣,為什麼它不能讓台灣成為社會保障協議(SSA)夥伴國,它可能會說它的「一個中國」政策阻止它與台灣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然而,2007年至2014年擔任加拿大社會發展部和老年人及就業養老金政策總幹事的多明尼克·拉薩爾(Dominique La Salle)在承認這種情況的同時表示,加拿大可以簽訂「不具約束力的、嚴格的行政安排或諒解備忘錄,以幫助指導非官方合作。」

他寫道:「這種方法已被廣泛應用於各個領域,包括航空和郵政服務、科技研究、金融監管和青年流動性。」「任何此類安排都將在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和加拿大台北貿易辦事處之間達成。」

「其他國家也可能也經常這樣做,就社會保障協議的談判與加拿大接洽,」拉薩爾補充說。

令人震驚的是,台灣外交部的加拿大辦公室根本不知道有雙邊社會保障協議(SSA)。台灣應該看看其他國家如何解決海外公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並優先與加拿大簽署協議——或許可以成立一個常設委員會來專注於實現這一目標。

台灣應聽取拉薩爾的建議,並就雙邊協議與加拿大接洽。台灣應該主動提出談判社會保障協議(SSA)。台灣在加拿大各地的代表處、學者、政治家和友誼團體的共同努力可以消除「複雜性」,讓加拿大相信對台灣人有利的事情也對加拿大人有利。

要查看您的退休金狀態和潛在款項,請在東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撥打1-613-957-1954聯繫加拿大服務部。請注意,等待時間最長為10分鐘。請準備好您的社會保險號碼。

現在是時候督促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室處主任喬丹·里夫斯(02-8723-3000)和加拿大內閣成員在11月或12月一年一度的加拿大-台灣經貿對話會議上提出社會保障協議(SSA)問題。

加拿大已與台灣共享2017年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並可能在協商會中提議成立一個工作組,以該協定為模板,制定加拿大-台灣社會保障協議(SSA)的替代方法。

(作者為外貿協會企業工會的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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