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能否增加駐東南亞警察聯絡官?

◎ 鄭善印

最近兩周國內最聳動的新聞大約就是柬埔寨打工詐騙案了,除了台人被轉賣、性侵、軟禁、毆打外,甚至還有摘取器官的駭人消息。我在媒體上看到刑事局人員在桃園國際機場苦勸赴柬青年,以及聽聞南部地區警察友人要里長廣播勿聽信高薪赴東南亞打工等消息後,我相信這是真消息。但,這類非出現在國內的治安事件,究竟應如何消弭?

最近在行政院長帶領下,出現了結合內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及各協辦機關成立的「打詐國家隊」,這個隊伍強調「網絡治理」,有別於傳統的機關之間的「職務協助」。相信在新隊伍的通傳會及警政署合力整治下,國內的打工詐騙廣告、網路訊息等,將會日漸消失。但,國外部分的收集相關情報、協助受騙國人返國、與國際救援組織的協調聯繫等,究應如何進行?

我國駐外使館或領事館,向由國內各機關派員進駐,各機關人員也直接向國內各機關傳遞所需情報或代辦交代事項,這些人員三年一任,看來對各機關了解駐在國有關情報及交涉機關事務十分有用。我曾經在日本遇過刑事局派遣的警察駐外聯絡官,我看到他對日本警察事務的了解、協助國人在日有關治安事件的解決、以及與日本警察的不斷交涉,內心十分欽佩,認為這種聯絡官不但要有內涵,最重要的還要有折衝尊俎、不畏奔波、使命必達的精神。

然而,我國在東南亞除泰國外,似乎沒有警察聯絡官,當然也沒有駐外領事館或辦事處。一旦國人在泰國以外地區碰到急難事故,實在叫天不應,只能任人宰割,這對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毋寧是不利的。但,應該還有台商這一條線可以運用。

警察聯絡官不像其他外交、法務、軍事、安全機關的駐外人員般,有政治的敏感性,警察能處理的不過是犯罪事件而已。就因如此,各國警察常有往來,因為有共通的頻道。我國若顧慮新南向政策的需求,或可由刑事局加編預算,派幹員透過台商前往柬國等地蹲點、觀察、交友、收集相關情報、逐步發展。這些聯絡官以其外勤歷練、強健體魄、服從指揮的特性,可能是另一條成本低廉的外交生力軍。

(作者為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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