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全若堯因公殉職的省思

◎ 廖念漢

日前八軍團裝甲五六四旅在三軍聯訓基地演訓時,全若堯士兵因不慎遭到砲管撞擊,致傷重不幸過世,預定三日舉辦告別式。

十年前,裝甲五四二旅洪仲丘下士在禁閉室操練因中暑操亡故,筆者多次以「同時同科目」及法醫說詞等證據,投書媒體直陳洪案並非「預謀殺人」,僅是單純意外死亡。

如今筆者亦以「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態度,全兵也是不幸的意外案件。唯一不同的是,全是在演習中殉職(視同作戰死亡),除可名正言順入忠烈祠外,亦當以戰訓死亡給予最高額撫卹。

日昨與裝訓部前指揮官黎將軍談及此憾事,其語重心長的表達三項看法,第一,以台灣現有M60A3戰車,在車長、射手、裝填手、駕駛四位乘員中,車長、射手必須通過十七項鑑測;駕駛、裝填手十項,每項都必須合格,才算合格。

依美軍訓練課程安排,需費時三月,基本鑑測完畢之後,方能實施組合訓練,其中包含七項習會射擊,又需費時三個月。然以目前四個月的役期,扣除周休二日,實際訓練時間不足三個月,如何實施上述訓練?難怪戰車意外案件。

以上役期限制因素非國防部所能解決,要朝野形成共識後,方能跨出第一步。第二是政策檢視,去年邱部長下令讓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下部隊,絕對歷經煎熬,在軍談會議上想必也向總統報告過。

持平而論,此案並非單一原因形成,從役期過短、訓練不足、兵源過少,基層軍官嚴重官缺額,再加上俄烏戰爭,致三軍部隊頻頻演訓,試問在此三缺環境下,該旅還要到聯訓基地操演,請問連營長如何達成任務?

讓訓練役下部隊擔任普通勤務的政策並沒有錯,只要嚴格限制其範圍,最起碼在戰爭突發時,他們已初步融入部隊生活,建議國防部不要因噎廢食。至於懲處,針對為何進入戰車內為首要考量。現階段優秀幹部得之不易,不要株連過廣,最好等司法判決後再議決。

第三是做好安撫死者家屬工作,抱持「誠實誠懇誠摯」精神,讓其親友及媒體了解真相,相信部隊解決的誠意;願生者無怨,死者無憾,指揮官及政戰主任責無旁貸責。

同時,也希望藉由此案,讓役期問題能徹底解決,使幹部爾後能安心踏實訓練,如此若堯之死,才有其意義與價值。

(作者是陸軍官校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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