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資本家的正義是正義嗎?談台化關廠勝訴案

◎ 謝昌達

台灣化學纖維公司﹙簡稱台化﹚彰化廠的三座氣電廠因操作許可到期,兩度向彰化縣政府聲請展延遭到駁回,台化公司提起訴願,環保署兩度駁回縣府行政處分並予撤銷,但因未能取得許可,導致台化關廠,台化因而提起國賠訴訟,日昨彰化地院做出判決,台化公司勝訴,彰化縣政府判賠四‧七億元。判決一經披露,網路社群譁然,看法各異!

此案為單純的廠商訴願,卻有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同法律見解,甚至環保署兩度撤銷縣府的行政處分,而法院鑑於行政層級的指導監督,認同環保署的處分作為,審酌案情而判決台化公司勝訴。台化也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

台化在彰化市設廠五十餘年,其營運操作所產生的臭味與空汙,相信彰化市居民有一定的認知,隨著都市的發展,人口的聚居,占地七十餘公頃的跨國公司,是否仍適合留在市區中,從都市治理的空間探討,顯然它會造成都市發展的阻礙。再論中央環保署與縣府的行政作為相悖而言,環保署本於法令做出撤銷縣府的行政處分,其是基於法律的理性知識,作法並無不當,但地方政府的政策執行,卻是須考量民意所向,地方縣市首長都是民選產生,權力的來源是民意的積累,而真正對公共政策產生影響力的,不會是單純的理性客觀的知識,而是知識與權力的有效組建與管理。

尤記當時縣府在做出行政處分時,也做了一份民調,結果顯示有七成以上的縣民贊成台化關廠並轉型。顯然當時的民意對決策產生影響。再談台化勝訴,也許在法的層面是合法,但在現今的都市區位上,它真的合適嗎?在人口稠密的城市裡,高聳的大煙囪,彌漫的酸臭味,市民健康何辜?市民沒有承受環境被破壞的義務,在大企業資本積累的擴展下。台化本應對空汙排放做最精進的設備改善,而縣府的高標準要求也是在守護市民健康,在新自由主義的浪潮下,資本家不該把內部成本外部化。學者大衛‧哈維對城市正義的規劃與實施,認為減輕社會工程的負面生態影響是必要的。而美國政治學者布萊恩‧貝里也說「政治生活中缺失了社會正義,就會使公共政策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現在,我們樂見台化轉型為觀光工廠,城市的景觀與味道變了,健康活力的城市將再昇起,在這場鬥法中,並沒有輸家,這是政府、市民及廠家的三贏,我們看見城市正義的曙光!

(作者是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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