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模擬槍」管制漏洞

◎ 蔡貝拉

由日前美國德州小學槍擊案件可知,槍枝犯罪引發的治安事件威脅巨大、結果嚴重,且大多是難以回復的傷害;台灣近日發生南投地區行刑式開槍殺人案件,也引起民眾高度恐慌。很多人會想問,我國為槍枝管制國家,到底槍枝從何而來?

基本上槍枝可簡單分為制式槍枝與非制式槍枝,制式槍枝不開放進口,無法買賣,市面上多以走私為主。目前查獲之流通槍枝,高達八成以上為非制式槍枝,而近年來比例更逼近九成,多數利用模擬槍精工改造而來。

現階段發現不法分子改造非法槍枝方式,係以打通原槍枝內具阻鐵之槍管,或換裝車床製造槍管為主,後續僅需裝上貫通槍管,即成為具殺傷力之槍枝。

二○二○年六月修法後,政府將模擬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企圖從源頭禁止改造槍枝情形。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具類似真槍之外型、構造、材質及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且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為模擬槍。然而模擬槍定義嚴謹,須符合全部要件才會被納管,若熟悉法律反向操作,破壞其中一項構成要件,諸如單獨有阻鐵之槍管或未具槍管之槍枝,則無法可管。

模擬槍零件目前尚未納管,可於實體玩具槍店面及部分購物平臺購得,商品名稱也不再直接顯示為槍枝,銷售管道漸漸由實體通路轉為網路販售,導致追查不易。另非制式槍枝零組件與模擬槍零組件彼此互通,只需重組改造,即可成為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槍枝,影響治安甚鉅。

為防止槍擊案件再起,建議立法嚴管非法槍枝,因目前模擬槍仍為非法槍枝主要改造基材,不僅危害全民安全,亦增加員警執勤時的潛在風險,應完善立法,減少非法槍枝來源,才能遏止頻傳之治安槍擊事件。

(作者為警政人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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