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台美SPP 看台灣後備制度變革

◎ 歐瑋群

陸軍司令部三日證實,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編配陸軍,但編制仍屬全民防衛動員署。外界或以為後備指揮部僅是單純軍種改隸,惟由後備指揮部歷來組織編成及任務設定,即可得知,這是國防部呼應美國二○二二會計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的政策規劃而來。

美國國防授權法案納入「台灣夥伴法案(Taiwan Partnership Act)」,該法明文要求美國國防部應提交台灣與美國國民兵合作報告。聯邦參議員達克沃斯更於今年五月底訪台時,帶來夏威夷國民兵有望與台合作訊息,無論是過去的後備指揮部連續多年率團參加「美國國民兵年會」,或未來透過「州夥伴計畫(State Partnership Program,SPP)」進行軍事合作,後備指揮部都是美台雙方重要的對口單位。

依編制,後備指揮部向來區分為職司作戰任務的後備旅及負責動、管業務的各縣市後備指揮部。雖然自二○○四年「精進案」、二○一一年「精粹案」以來,相關任務皆是配合陸軍編制的變更,而規劃後備旅任務,去年起國軍更預計編成共十五個後備旅,全受各作戰區管制,但其編制並未因此而改變。惟此次國防部再將縣市後備指揮部更改編配作戰區下,未來所有「管、編、裝、召、訓」任務將常、後一體化,在作戰區同時管制下,不再有後備部隊指揮體系定位不清問題。

更深一層的意義是,「州夥伴計畫」係指由州國民兵部隊與一個友好國家的「常備正規部隊」的軍事合作,然台灣後備部隊是否屬「常備正規部隊」恐有疑義。在此前提下,若將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編配陸軍,由第一線負責作戰任務的作戰區直接管制,始能直接解決這個問題。

此外,國防部過去曾有關於我國後備體系與美國國民兵是完全不同制度的看法,除了軍事上的編裝管訓方式不同外,最主要是法律地位的差異。台灣後備部隊屬於國防部轄下的武裝部隊;美國州國民兵則屬地方武裝部隊,和平時期並不受國防部門指揮,因此台美合作運用上將有更大施展空間,若台灣能透過SPP與國民兵交流,各作戰區將形成第一線合作單位,戰力不輸美國陸軍的國民兵除了提升台灣部隊戰力外,也將大幅改變我地面部隊長期令人頭痛的軍隊文化。

(作者是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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